中小微企业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事关稳增长大局。从当前看,资金是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地方政府应如何解决这一难题,为企业发展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是一个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专家就此谈三点看法。
一、最大限度发挥金融政策合力
对于中小微企业,国家和自治区已经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中国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工商总局等国家7部委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角度,于2010年初联合出台《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县级地方政府要对国家和自治区等各类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进行梳理,从地方实际出发,出台细化实施文件,使各项政策合力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为中小微企业融资营造良好的环境。近年来,北流市在这方面着手,企业融资困难得到很大缓解,促进了微型企业发展。至2012年7月底止,北流全市比上年新增私营企业1377家,新增微型企业213家。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做好发挥金融政策合力的工作,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鼓励银行加大对小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信贷支持的风险补偿机制,对金融机构发放小企业包括微型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的风险补偿和补助,更好地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和激励作用。研究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考核奖励措施,对涉及中小微企业融资体制、模式、产品等方面的创新进行奖励。可以考虑这样一个办法:参照商业银行对企业的支持方式,将财政间隙资金等政府性存款向承担政府引导性金融产品的银行倾斜,以补充其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资金来源。
二、完善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从目前看,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两个:一个是银行贷款,另一个是直接在资本市场上融资。在银行贷款方面,由于中小企业缺乏有效的担保物,银行为降低信贷风险,不愿为中小企业贷款或规定严格的贷款条件;直接融资方面,我国虽然已经设立了创业板,但为了控制风险,创业板市场规定的上市条件非常苛刻,绝大多数中小企业还达不到在创业板市场直接融资的标准。从北流市的实际看,企业在间接融资方面寻找突破较为现实。为此,需要建立专门的机制来疏通其间接融资的渠道,也就是建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而北流市在这方面还处于空白状态,应吃透《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国银监会等7部委《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基础上,争取逐步发展一批融资性担保公司。通过组建融资性担保机构强化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切实为中小微企业融资铺好路、搭好桥。通过落实有关政策,让担保机构根据地方经济发展需要,不断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能力,增加获得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机会,从而有效化解融资难问题。
三、推进金融服务机构建设
大力加强金融服务机构建设,是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一环。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大力引导本地金融机构强化自身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切实服务地方中小微企业发展;另一方面,积极发挥民间资本、民间金融的补充作用。至2012年7月止,北流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64.8亿元,比年初增长16.2%,这表明,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到中小微企业中去是大有可为的。近年来,北流市在加快发展各类以服务小企业为主的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方面做了尝试。2011年,由柳州银行组建的北流柳银村镇银行已正式开业。2012年,北流市向上级申报的两家由民间资本投资组建的小额贷款公司已经获批运行。下一步要在政策和法律框架内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支持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向村镇银行方面发展,增强其吸纳民间资本能力和融资服务能力。同时,通过探索形成有别于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传统金融机构的业务模式,进一步改善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为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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