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建议
一、构建完善的多层资本市场体系 世界各国发展风险投资的经验表明,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是风险投资生存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也是风险资本通过各种渠道实现资本退出目标的先决条件。目前中国资本市场体系尚欠完善,诸多限制条件制约了风险投资的运行发展。借鉴国外经验,结合中国现状,笔者认为,中国风险资本退出机制应是一个多渠道、多层次的交易体系。从长期目标和近期任务两个角度考虑,建立和完善这一交易体系的工作重点包括两项: 首先,完善中国的证券市场,逐步建立中国的二板市场或创业板市场,为风险资本的IPO退出方式创造条件。建立专门面向创投企业的二板市场,是世界各国支持风险资本融资和退出的通行做法。中国虽然已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了中小企业板块,为风险资本的融资和退出开辟了初步渠道,但中国现有的中小企业板与完整意义上的二板市场相比尚有较大距离。目前中国风险企业在中小企业板上市面临着条件苛刻、市场容量有限等障碍,难以满足大量创投企业的上市需求。在中国理论界,关于建立二板市场的必要性及条件问题还有分歧。笔者认为,虽然中国近期设立创业板的条件尚不具备,但从支持风险投资业发展的长期目标出发,建立中国的创业板市场势在必行。实际上,中国创立二板市场的条件正在成熟之中。一是有美国、香港等地的成功经验可供我们借鉴;二是中国中小企业板的设立及平稳运行,正在积累一些有益的经验;三是目前中国正在积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这项改革的完成能为创业板市场的建立奠定坚实的基础。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创业板市场和IPO并非风险投资退出的唯一渠道。尽管资本市场上要求尽快设立创业板的呼声很高,但根据中国证券市场发育不够完善的实际状况,设立创业板市场需谨慎行事。许多国家的二板市场建立不久又纷纷关闭,其原因关键还是证券市场的发育程度不够。因此,建立中国风险投资IPO渠道的近期工作中心,应该是继续完善证券市场,为建立二板市场创造条件。 其次,建立健全多层资本市场体系,为风险资本建立灵活多样的退出机制创造条件。风险投资退出以回收资本、实现增值为最终目的,因此,其退出方式不能拘泥于某一种形式,创业板市场或IPO并非风险投资退出渠道的唯一选择。实际上在西方国家,风险资本的退出机制是一个多渠道、多层次的、灵活多样的交易体系,除了IPO之外,借壳上市、股权转让(出售)、兼并、收购、企业回购、管理层收购、清算等方式,也是风险资本常用的撤出渠道。 二、加大政府对风险投资的支持力度 政府的大力扶持是世界各国发展风险投资业的通行做法,它能够营造整个社会发展风险投资的良好氛围,有利于形成一个国家完善的风险投资运行机制。目前中国政府扶持中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工作重心应该是努力创造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主要工作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加大对风险投资的财政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世界许多国家或地区为了鼓励中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借鉴国外经验,中国也应该在原有相关政策基础上,从税收、信贷、担保、政府补贴等方面,加大对中国风险投资的政策支持力度。 (三)健全和完善以投资银行为主体的中介服务体系 在西方国家,现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及其业务,早已摆脱了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商业务范畴,其业务核心已从一般性的证券业务转向为资本市场提供更深层次的服务,如为公司并购、重组提供的目标选择、方案策划、财务顾问、项目融资等业务。投资银行在风险投资家寻求资本退出过程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一是风险企业寻求以IPO方式实现资本退出时,投资银行提供上市策划、包装、财务顾问、招股方案制定、股票承销等服务;二是风险企业寻求以并购方式实现资本退出时,投资银行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并购活动提供方案策划、财务顾问、融资渠道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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