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策略
风险投资机构针对创业者所处的事业发展阶段,规划不同的投资策略,投资机构一般将所投资企业区分为种子阶段、创建阶段、成长阶段、扩张阶段,以及成熟阶段等五个发展阶段,通常越属于早期阶段,投资的风险越大,但投资报酬也越高。因此,风投资机构会基于投资策略与分散风险的观点,投资不同数量资金比例于各事业阶段,形成最佳报酬及投资组合。 1、种子阶段:此时投资对象仅有产品构想,未见产品原型。因此风险投资机构主要考虑投资对象的技术研发能力与产品市场潜力,以及是否与投资机构目前的专长领域、产业范围密切关联。如果整体评估投资风险可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风险投资机构会以10%——15%的投资组合资金比例投入于种子阶段事业。 2、创建阶段:此时投资对象虽已完成产品原型与企业经营计划。但产品仍未上市,管理队伍也尚未组成。因此风险投资机构主要考虑投资对象的经营计划可行性以及产品功能与市场竞争力。如果觉得投资对象有相当的存活率,同时经营管理与市场开发上也可以提供有效帮助,则将以15%——20%上投资组合资金比例投入于创建阶段的事业。 3、成长阶段:此时投资对象基本上已过渡企业阶段,初期产品完成上市,在市场上已有一点基础,但有待开发出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并进行较大规模的市场行销,以扩大市场占有率,因此需要较多的营运资金投入。风险投资机构的主要考虑是该公司的成长能力、市场竞争力、财务计划,以及彼此间的资源互补程度。如果觉得投资对象有相当成长机会,则会以25%——30%的投资组合资金比例投入于成长阶段的事业。 4、扩充阶段:此时投资对象已占有相当比例市场,且有相当程度盈余,生产线已具规模,管理队伍发展也达成熟水准,因此计划大规模扩充生产规模,扩大销售量与市场占有率,以获取更多的利润。风险投资机构的主要考虑是该公司的获利稳定性、财务结构与组织健全程度、防御替代产品能力、回收期长度等;如果投资机构觉得投资对象在扩充阶段可获得满意的回报率,则会以20%——30%的投资组合资金比例投入于扩充阶段的事业。 5、成熟阶段:此时投资对象的经营规模与财务状况,均接近上市公司审查的要求条件并计划在公开市场筹集资金,进行多角化的经营。风险投资机构对这一阶段投资的主要考虑是,能否成功上市,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接受程度,以及财务操作的效果。如果风险投资机构觉得投资对象在上市能获得合理的报酬则会以15%——25%的投资纵使资金比例投入于成熟阶段的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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