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II将进阶 16家险企在列
在2016年“全保会”上被提及的D-SII体系建设正加速推进。这也将为保险公司带来机遇和挑战,机遇主要在于职能职责优化、管控水平提升、风险与危机应对以及提升市场认可度,挑战主要在于增加监管合规成本、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水平以及更激烈的同业竞争压力。
5月26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评定数据收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主要下发给国内16家险企,要求提供相关数据。据了解,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D-SII)是对金融保险体系有重要影响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其内部经营活动可能会导致系统性风险的险企。
针对普华永道近日发布的《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监管框架和D-SII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对中国D-SII监管框架总体设计思路的建议,G-SII监管体系充分体现了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国际监管改革趋势,监管思路与监管框架是科学的,对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的监管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普华永道建议,我国D-SII的监管框架可以借鉴G-SII,具体监管标准的制订应充分考虑中国特色。
具体而言,保险集团是我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的主要对象。IAIS在G-SII体系中明确了对系统重要性保险集团的监管,监管覆盖集团旗下所有实体。中国目前共有10家保险集团,加上 新华和泰康等大型公司,业务规模和总资产超过中国保险业整体规模的80%,对国内保险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有重大影响。保险集团具有复杂的组织结构和内部关系网络,导致各类风险相互传递和升级,对国内保险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有重大影响,保险集团监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正日益凸显。
目前,集团化已经成为保险企业的发展趋势,大资管、全牌照、社会资本频频入局,在金融版图的规划上,保险企业也崇尚“全牌照”和集团化。而这一趋势背后则是可能隐藏的风险。
上述普华永道报告分析,公司治理是保险集团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来源。AIG等国际大型保险机构经营失败引发金融危机,究其根本原因是因为公司治理失效和监管缺位导致系统性风险传染。金融危机以后,发达国家金融集团开始简化业务结构、突出主业。中国的保险集团正在向综合经营的模式转变。保险集团股权关系、管理架构、业务范围、投资决策等方面的复杂程度越来越高,公司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没有同步匹配其发展速度等问题越来越显著,现阶段中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管理的重点应放在公司治理,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
据了解,系统重要性机构评定工作自2014年就已启动。今年3月,保监会下发《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保监会将在现有监管规定基础上,结合保险业发展实际,针对D-SII提出额外监管要求,重点关注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公司治理、外部关联性、非传统保险业务活动、可替代性等方面。4月,保监会召开D-SII监管制度建设启动会,目前已开始收集数据,不久还将进一步下发系列规定。此次下发的《通知》则要求16家险企一一上报财务报表、偿付能力报告、集团并表数、子公司以及监管评价等数据,并要求于6月24日前将相关数据上报。 |
相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