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电力主营配用电产品服务 毛利率真实性遭质疑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海兴电力”)将于2016年10月31日在上交所启动上市申购。海兴电力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9334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37334万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5600.40万股,占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3733.60万股,占发行总量的40%。股票代码为603556,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海兴电力拟募集资金约合人民币21亿元,用于年新增650万只智能仪表和通讯终端项目等6个项目。
据证券市场周刊报道,报告期内,海兴电力的营运能力持续下降。2013-2015年,海兴电力总资产周转率依次为1.14、0.92、0.88,应收账款周转率依次为4.48、3.62、3.57,存货周转率依次为5.50、4.23、3.80。此外,海兴电力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2013-2015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59%、33.44%及27.26%,其中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7.67%、94.05%及89.75%。
据投资者报报道,海兴电力毛利率远高于业内水平,在业内人士看来存在诸多疑点。招股说明书显示,海兴电力2013-2015年毛利率分别为:40.57%、41.64%和45.47%。有业内人士指出,一般海外市场智能电表业务的毛利率需要区分看待,欧美地区的毛利率相对较高,发展中国家及地区的毛利率相对较低,甚至比国内市场还要低。在国内市场,基本上想要做到毛利率远高于行业水平也是有难度的。根据海兴电力披露的产品平均销售价格,海外市场也相对较低。此外,海兴电力的海外公司众多,大客户又属于自己参股的公司,大客户与海兴电力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关系。如此一来,高毛利率的真实性自然更容易引起质疑。
针对上述问题,中国经济网记者向海兴电力董事会办公室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智能配用电产品供应商登陆上交所
招股书显示,海兴电力公司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智能电网配电和用电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电力计量产品、智能配用电系统和软件产品以及智能配用电系统解决方案。
自成立起开始从事电力计量仪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在智能配用电技术领域的长期积累,目前拥有配用电自动化的相关核心技术,涵盖传感、通讯、信息处理、业务管理软件等领域,智能用电系列产品系列齐全、技术先进,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并将拥有的电力自动化核心技术应用到配网产品领域,研发出新一代智能配网产品及解决方案。
自主品牌产品销往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56项专利(包括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35项、外观专利9项)、17项专利申请以及67项软件著作权。
海兴电力拟在上交所上市,募集资金约合人民币21亿元,用于年新增650万只智能仪表和通讯终端项目、智能电网设备及系统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浙江省海兴电力研究院建设项目、巴西建设智能电力计量产品生产线项目、分布式能源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智能微电网控制系统与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
存在多项未决诉讼 海外营收超国内
2016年4月15日,证监会公布了海兴电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部分问询如下:
据招股书披露,发行人有多项未决诉讼。请:(1)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结合案件进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人所持巴西ELETRA50%股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发表意见,并补充披露若案件败诉对发行人巴西市场经营情况的影响。(2)补充披露在审案件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国内表计产品销售单价逐年上升、原材料价格总体稳中有降,但该业务的毛利率却呈下降趋势。请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结合中标产品类型、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单位成本的变动情况补充分析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国内表计产品销售毛利率变动的原因。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境外销售三相表、单相表单价显著低于境内价格,而境外销售毛利率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请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结合境内外销售的表计产品的类型、单价及单位成本等分析各类表计产品境内、外销售毛利率显著差异的原因。
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披露了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但未充分分析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差异原因。请结合境内外销售占比情况、中标产品类型和价格等方面分析发行人综合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公司的原因;并对比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国内销售毛利率情况,若存在显著差异,请分析原因。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净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请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结合综合毛利率、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等方面分析发行人销售净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公司的原因。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2014年末,发行人账龄一到两年的应收账款金额较2013年有较大幅度增长。请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补充分析一到两年应收账款增长的具体内容及原因。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2014年,公司外销应收账款较2013年末上升77.59%,主要是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巴西ELETRA营收规模提升,以及印尼市场2014年下半年销售规模增长所致。(1)请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具体说明2014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巴西ELETRA和印尼市场的销售收入及对应形成的应收账款金额变化对发行人外销应收账款余额的具体影响金额。(2)请保荐人、会计师补充说明对海外应收账款实施的审计程序。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最近一期其他应收款金额为51,173,060.61元。(1)请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补充披露最近一期其他应收款的具体内容。(2)根据财务报表附注相关内容,其他应收款包含对第三方或合营公司的借款,2012年-2014年分别是34,533,422.95元、2,196,509.35元、5,570,658.68元,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第三方或合营公司借款的发生额、借款对象、交易背景及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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