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治国观察:如何看待深圳房价的“三个理性”
无论从防范风险、社会安全,还是从提醒个人的角度来说,政府的果断出手毫无疑问是正确的,及时的。从“深八条”出台以后的效果来看,深圳打了个“组合拳”,房价确实在回落。
房价问题不能把土地面积大小不一的城市做简单类比
第二个理性是房价问题不能把土地面积大小不一的城市之间做简单类比。对于城市房价,有两个基本判断:一是土地因素是房价构成中的最重要因素,二是土地空间是房价预期中最重要因素 从土地空间来看,深圳土地面积只有上海的三分之一,广州的四分之一、天津的六分之一、北京的八分之一、重庆的四十分之一,但管理人口却接近2000万。另一方面,深圳人均GDP在大城市中一直高居全国榜首,创新驱动、质量发展特征也被外界认为是中国内地目前最为出色的城市。这样的经济水平,在不足200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深圳把城市建设得越好,房价的市场预期反而也会越好。 这几年,深圳房价一动,东莞惠州接壤地区肯定联动,已经是一个经济现象。反过来说,如果城市空间更大一些,这种经济能力和财政实力反而能够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给更广泛的区域、造福于更广大的人口。再退一步说,中国是与美国、印度类似的人口大国和土地大国,与新加坡这种城市国家很大不同。大国的中心城市由于资源有限,所有一般配置较高,主要发展总部经济、研发总部、高端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
对于深圳来说,这四块一个都不能少,所以在土地空间保障上,即便家底再紧,也必须留有足够土地储备,支撑这四个板块的发展。这个储备不仅仅是用于这些产业发展的土地,还有服务于这些产业的人才住所,只有这样做才更有利于城市的永续发展。
“人才房”政策也是特殊的保障形式
这就谈到了第三个理性。人才房政策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大国,着眼于中心城市,控制房价,解决民生用房,规划未来城市产业发展的特殊保障形式。这是谋全局的、利长远、高瞻远瞩的发展举措。这也是为什么深圳在十三五建设40万套住房,其中10万套保障房,30万套人才房的战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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