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全国统一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标准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于财新峰会称,加强我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非常有必要,可建立全国统一的投资者适当性标准,以投资人的收入、家庭资产、金融知识、投资偏好构建全国统一标准,并根据投资产品设立投资人投资门槛。
范一飞在12月3日举行的第七届财新峰会上发言指出,国内金融市场仍然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而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本融资不足是金融体系不平衡发展的表现,深层次原因是投资端和融资端资金出现了错配。 范一飞认为,当前社会资金错配导致了资产荒和资金荒并存的矛盾局面;企业杠杆率高企,债务风险加大;还导致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投资者存在刚性兑付的预期,助长盲目投资,整体的风险上升。
究其原因,范一飞认为源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缺失,没有将合适的资金配置合适的资产。而如何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范一飞提出以下三点:
第一,要对投资者进行合理分类。范一飞表示,在市场发育程度良好,监管较为成熟的市场,通常在划分一般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的基础上,会进一步细化投资者的分类标准,比如欧洲、美国和香港,都有相关细化的分类;
第二,要明确金融机构是第一责任人。金融机构应该充分了解金融产品风险和金融客户风险特征,且在推介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充分告知投资者相关信息。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收集到的投资者风险状况、投资者阅历和经验进行分析,就特定产品和服务是否适合投资者进行合理判断,并将投资者利益放在首位,减少利益冲突。
第三,要对不同投资者进行差异化保护。范一飞举例,美国证监会认为私募投资者的合格投资人财力雄厚,足以承担证券投资风险,不需要法律提供专门的登记注册和信息披露保护。而欧盟要求零售客户必须受到最高程度的保护,银行、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作为合格对手方则不需要保护。
范一飞表示,确保投资者利益得到充分保护,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宏观结果就是全社会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更加均衡,二者相得益彰,金融市场结构也较好。
范一飞表示接下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国内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首先,是建立全国统一的投资者适当性分类标准,这是引导社会资金合理配置的基础。现阶段不同金融机构都在从事资管业务,但对投资者的分类标准差异很大,因此,应构建全国统一的投资者适当性最低标准,按照金融产品的风险等级设置不同金融产品的投资者门槛,并允许各类金融机构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提供的金融产品的风险属性和特点,进一步对投资者进行细化和分层。
第二,要重点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形成有利于社会资金合理配置的市场条件。资本市场具有多层次的特性,这源于市场经济的多层次和多样化。而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中国已经初步构建了一个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但是由于中国股市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受"重场内、轻场外"发展思路的影响,主板之外的市场发育不足。而资本市场的多层次性可以从发展方式、交易机制、区域范围、投资者等方面来衡量。
最后,针对金融机构综合经营,范一飞建议要建立穿透式的综合统计体系,这是防范资金错配风险的必要保障。实践中,中国已经形成了金融机构跨业投资、资产管理业务、金融控股公司为基础的综合经营格局,但相应的综合统计体系尚未建成,分散分割的行业统计无法完整准确地反映社会资金配置的全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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