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调整明年预算执行管理?
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7年预算执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2017年将对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管理业务流程和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划分标准进行适当调整,扩大预算单位用款自主权,加大事前、事中、事后财政监管力度,在保障资金支付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效率和效益。
通知要求,2016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应按照新的支付方式划分标准重新确定资金支付方式,同时除下列规定外,单笔支付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单笔支付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支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
一是纳入财政统发范围的工资津补贴、离退休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以及财政部规定的有特殊管理要求的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二是未纳入财政统发范围的工资津补贴、离退休费,奖助学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改革支出,日常运行支出,需兑换外汇进行支付的支出,以及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支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
通知还要求扩大零余额账户开设范围。如,使用财政资金的中央高校附属中学、附属小学等预算单位,应开设零余额账户,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范围。同时,加强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管理,按规定程序办理实有资金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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