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正审议批复央企混改试点方案
《经济参考报》获悉,中石油日前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集团公司市场化改革指导意见》《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
这是混改加速落地的一个缩影。据了解,国家发改委会同国资委等部门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选择了7家企业或项目,开展第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目前,正在组织审议批复试点方案,其中4个已经批复实施。
作为占据中国石油工业绝大部分市场、资源、政策优势的“巨无霸”,中石油混改的呼声一直不断。直到2014年,中石油才真正动刀,审议批准了扩大辽河油田、吉林油田经营自主权试点建议方案和部分管道资产整合方案。之后2015年又选定新疆作为销售和勘探开发试点区域,签订深化油气资源合资合作的框架协议,拿出部分区块与地方国有资本及民营资本合作开发。
据了解,《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明确了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本思路、目标和原则,提出分类推进、引入各类资本、完善公司治理等主要改革举措,对于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完善经营机制、激发内在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运营效率和效益等都具有重要意义。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按照不同业务单元进行分类指导,坚持突出主业、优化结构、搞活机制、提高效益原则。
本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此前,发改委已明确东航集团、联通集团、南方电网、哈电集团、中国核建、中国船舶等中央企业列入第一批混改试点。 |
相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