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养老保险职工参保人数现负增长?
目前作为基本养老保险补充的年金制度中,职业年金刚刚起步,企业年金覆盖范围较小,都难以发挥第二支柱的作用。对此胡晓义建议,可以考虑提高企业年金的实施强度。 已经建立并运行12年的企业年金制度仍然覆盖范围较小,养老保障体系仅依靠基本养老保险一支独大的现状增加了可持续性风险。 12月24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保障论坛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6》发布式上,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人社部原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如果长期是一个单一层次或者以单一层次为主制度架构,它的可持续性是比较差的。 但是,目前作为基本养老保险补充的年金制度中,职业年金刚刚起步,企业年金覆盖范围较小,都难以发挥第二支柱的作用。对此胡晓义建议,可以考虑提高企业年金的实施强度。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庹国柱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在基本保险缴费方面,很多民营企业都感觉到很大压力,如果增加企业年金的强制性,企业感受到的负担可能更重,因此推行难度恐怕比较大。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孙永勇介绍,基本养老保险已经进入低速发展的时期。2015年参保人数、参保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增速都已出现下滑。其中,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负增长的省份达到4个,未来情况不容乐观。与收入的增长相比,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的增长速度更快。在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期结余为负的省份有6个。 对此,庹国柱认为,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问题只能靠财政来解决,现在中国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险比例约为10%,而发达国家通常能达到30%~40%,因此我国在财政补贴这一块还是有比较大的空间。 但胡晓义认为,如果长期依靠单一层次或者单一层次为主的制度架构,其可持续性较差,未来总体方向可以是适度控制第一支柱或者第一层次的范围,适度增大二三层次的比重。 所谓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一支柱或者第一层次指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二支柱(层次)指的是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制度,第三支柱(层次)指的是个人养老金。但相对于基本养老保险而言,年金和个人养老金的二、三支柱仍然相差较远。 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培林介绍,截至2015年我国企业年金参与人数2316万,职业年金覆盖约4000万,合计不到全国就业人口的8.2%,覆盖范围太窄,企业年金累计结存不到1万亿元,而职业年金也是刚刚起步,第二支柱的资产总额不到GDP的1.5%,而这个比例在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中平均是84%,在非OECD国家中平均是36%。 李培林说:"总体来看,我国的年金资产规模太小,年金作为第二支柱又窄又小,急需深化改革。" 2004年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以来,无论是基金规模还是参与人数都取得了较快发展,但问题也较为突出。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1991年提出来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可是现在还是第一层次独大。长期来看,如果企业年金的发展裹足不前,其后果将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未来职工的退休收入水平将降低,不利于社会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建立年金制度,制度反差又会形成新的社会不公;私人部门的企业年金制度长期滞后,"多层次混合型"的制度目标将渐行渐远。 据了解,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要求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并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而2004年发布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胡晓义说:"我们可以考虑能否提高企业年金的实施强度。现在的制度安排是完全自愿性的,企业和职工两方谈判,大家都愿意就可以。有没有可能像职业年金那样有一定的强制性,这个可能是我们推进它加快发展的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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