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数家企业竞购德国大象背后的故事-2
在就这一事件的采访过程中,记者深刻感受到有个非常现实而又严峻的问题不容回避: 那就是在国际惯例与国内部门条款冲突的情况下, 企业到底该如何操作? 据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 一般来说, 同一个海外项目, 发改委只会给一个“小路条”。政府这样做的目的, 一是防止国内企业上当受骗,另外则是防止同业竞争、为争夺某个海外项目而互相抬高出价。 如果这种担心是有道理的话,是否可以理解为:这只是针对国有资产的一种保护性条款? 当主管机构的知情权与国际上的商业惯例出现冲突的时候,企业到底应当遵守哪条规则呢? 从三一这个案例可以看出, 如果要报备, 很可能就会失去一个巨大的收购机会。而不报备, 又面临着竞争对手关于程序合规的质问。 而且对于部分企业, 要在7 天之内备齐所需资料并拿到这惟一的“ 路条” 几乎是不可能的。另外, 发改委的这种“ 小路条” 是否惟一也是众说纷纭, 如果是惟一的, 那么确定这个惟一的条件或是标准是什么?也很难有标准答案。 事实上, 记者对于中联重科从去年12 月22 日起上报湖南省发改委, 到31 日, 前后正好7 个工作日, 拿到国家发改委的“ 路条” 一事也感到非常惊奇。 这也引发了一个思考, 中国企业竞争的常规手段是什么? 是依靠技术、质量、服务、价格这些提供的产品更受市场欢迎还是依靠政府超常规的运作? 多年来的观察令笔者相信, 企业最终要想站稳脚跟发展壮大, 必须要有富有竞争力的产品 |
相关阅读: |
首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末页 | 当前页:2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