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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降低科技创业难度

2014年03月10日 09:57    网站管理员04

  不久前,国务院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其中提出了“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这直接砍掉了限制创业公司准入的第一道门槛。而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是将“鼓励科研人员创办企业”作为加快科技体制改革的一项具体措施提出来。有专家认为,政府的措施,将大大降低科技人员创业难度。

 

  实际上,科技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知识或技术资本才是真正有价值和能增值的那一部分。即便将知识产权或者非专利技术估价作股,也仍是变相的围绕货币资本做文章,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尊重和体现知识和技术资本的价值。《公司法》几经修改,但货币出资比例仍然被规定至少占注册资本的30%,除却实物、土地所有权等入股方式,留给知识产权或非专利技术的股份也就屈指可数了。

 

  科技人员创业面临的第一关,就是注册法人公司。《改革方案》中备受关注的“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已经解除了创业者的后顾之忧。通俗一点理解,只要你有创业的想法,行政审批这些事务性的工作,就甭费心思了。确定个注册资金总数,在工商系统上报个名,其余诸如股东占股比例、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以及何时缴足出资,你们公司内部协调、各自认可就行。

 

  仔细研读《公司法》,很多条文的设立都能找到当时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影子。可以说,《改革方案》的印发将引起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相应变化,以点带面的正向蝴蝶效应必然发生,科技人员的创业激情将更多被点燃。用法律和经济的思维管理政府,本届政府已经做到了从源头“放开搞活”。这对于怀着技术绝技和创业理想而跃跃欲试的科技工作者们无疑是很大的福音。

 

  我们不妨举一个例子来解释。如果限制股东首次出资比例,尤其是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那么,肚子揣着技术成果兜里没有二两银子的科研人员,因为从工商注册到股份分红都对货币资本这个单一指标顶礼膜拜,几乎从一开始就失去了对企业的掌控力,由于技术股东和货币股东意见不统一,丧失了将科技成果产业化最佳时机的例子比比皆是;反过来,如果手握技术的股东能够获得较高比例股权,其在加大企业研发投入等问题上的决策权重相应增加,自然有利于形成迅速转化科技成果的局面,毕竟企业要将新技术成果变为市场竞争中的产品,其投入比例相对于实验室阶段来讲至少要以十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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