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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经济”引发投融资热议

2016年03月24日 11:37    来源:中国风险投资网    网站管理员 023

  近日,一篇“北大才女”创业送快递的报道引发了热议,主人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称不想当网红;而对于另一个网红Papi酱高达10亿的估值,也引发了投融资界的热烈讨论。

  在注册制和战略新兴板双双被毙之后,新三板已成燎原之势,挂牌企业近日顺利突破6100家。伴随着分层制度即将落地,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行业分布也日趋多元化,特别是文娱行业——网络自制剧、跨界IP、真人秀、泛娱乐、二次元、粉丝经济、明星投资、票房经济催生了大量的新三板影视公司。

  因此今天,小编要为大家扒一扒一家专注于国内外影视剧的投资、制作与发行,IP作家经纪、IP版权交易及IP内容增值服务的新三板挂牌公司——中汇影视。

  一、前盛大文学CEO侯小强为中汇影视创始人

  所谓“IP”是基于智力的创造性活动所产生的权利,简单的说就是内容知识产权。IP现在泛指有大量粉丝基础的网络文学、原创文学或者游戏等。IP可以看作是一个产品,以其在文学作品、漫画作品、电视作品、电影作品等之间的转换而产生的价值,为内容创作者获取利益,并扩大品牌影响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IP代表了内容的价值延伸部分。

  据全国股转系统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资料显示,中汇影视是一家从事国内外影视剧的投资、制作与发行,IP作家经纪、IP版权交易及IP内容增值服务的挂牌企业。前盛大文学CEO侯小强为中汇影视创始人,目前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百科资料显示,侯小强历任新浪主编、总监、副总编,2008年7月离职新浪加入盛大文学,任盛大文学董事、CEO;2013年12月,侯小强离职盛大文学。离职后,相继受聘湖南广播电视总台、旅游卫视、新浪网、少林寺担任顾问。截止目前,中汇影视投资拍摄了《深圳合租记》、《如果爱可以重来》、《前夫求爱记》,《头号前妻》。

  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托可售的电视剧作品,与电视台、新媒体等播放平台签订发行合同,将电视剧播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版权对外许可使用并获取发行收入。

  二、中汇影视挂牌新三板后面临的挑战

  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中汇影视直接向作者或作者的代理机构购买IP的改编权。但是,中汇影视签约作家的IP和公司直接购买改编权的IP在合约有效期内或授权期限内能否顺利地被开发为影视作品、动漫产品、游戏产品、实体书、周边产品并实现IP的变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目标受众对开发成的产品的热情和认可度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也造成了中汇影视的IP资源投入在未来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另外在网络文学领域,目前中国最大的网络文学平台为腾讯旗下的阅文集团,而百度阿里巴巴也分别成立了百度文学及阿里文学,同时各大门户网站都有相应的文学阅读平台。在这些平台上每天都有很多作品产生,尽管中汇影视与这些平台的作家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从中寻找具有影响力的作家,并与其签署经纪协议,为这些作家提供全面的服务,并帮助这些作者实现多平台的内容变现。但是随着泛娱乐产业的发展,不排除其他资本雄厚、实力强大的公司进军网络文学、作家经纪等影视文化相关领域,届时,可能会对中汇影视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网红能否成为IP?中汇影视的商业模式如何?

  如今的文化圈,特别是大众文化圈,已经不再单纯。平民狂欢造就的网络红人更被许多人视为“一种喧嚣的泡沫”。红归红,网络红人也如长江之浪,一波接一波,最多各领风骚三五载,甚至只有三五天。如何利用当红的影响力变现,也就成为一个现实话题。

  新媒体实践者、研究者和批判者魏武挥认为现在的网红根本谈不上IP,两者之间不能轻易划等号,能不能卖周边将是判断IP最基本的标准。在他看来,一个内容只有有了自己的灵魂,让粉丝对里面所有的东西都产生了情感联系,愿意花300块、500块的大价钱来买里面其实成本不是很高的的道具,才能称为一个IP。国外的《变形金刚》、《魔戒》无论是电影、玩具、漫画还是小说,都卖得很好,是个好的IP。

  阿里影业副总裁徐远翔曾放言,称要找一群贴吧吧主撰写故事,写得好的给重金,然后把“好故事”交给专业的编剧改编成剧本,以此来制造强大IP。本来就对“唯IP论”颇有微词的编剧汪海林、王力扶等正好在开创作会议,顺势回应。编剧们几篇会议讲稿皆成文章,篇篇读来都像是讨伐徐远翔的檄文,并在微博转发留言:“阿里,走好”。双方火气十足,给人一种错觉:编剧们和IP干上了。都是指望市场吃饭的人,徐远翔说出这番话自有他的底气,而编剧们的担忧也不是没有道理。不论是不是情愿,看了两年IP改编的影视剧的我们,也该知道一些IP背后的事情了。

  第一路演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报告期内,中汇影视将自身拥有的电视剧播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版权许可给湖南卫视、芒果TV爱奇艺等媒体客户使用并获得发行收入。此外,还能获得联合摄制发行收入的分成。

  四、IP也随之“划分殆尽”,打造IP的路径有哪些?

  2015年IP大战如火如荼,内容的话题度和受众度被提到空前的高度,年度十大受欢迎网剧几乎都是根据网文小说改编而来。当这些IP剧放大了示范效应以后,IP也随之“划分殆尽”,但原创依然裹足不前。大平台大手笔消费大IP,小公司用心孵化着小作品,这将会成为未来五年内的主导趋势。

  一般来说,成为一个优质IP的标准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点击率高的网络小说或销售量大的图书;粉丝黏着度高,通常以百度和新浪微博的讨论为指标;体量足够大,有自己独特的世界观,可以系列开发,可以全版权开发。但是版权产生后的影响力不是静止的,需要打破原生平台与传播平台的墙,从小众到大众,到主流,这是一个动态和为版权增值的过程。

  负责“连接一切”的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第一次让内容生产者和粉丝之间的黏性与互动,达到了不间断、无边界的状态。在互联网时代,文化产品的连接融合现象明显。游戏、文学、动漫、影视、音乐、戏剧不再孤立发展,而是可以协同打造同一个明星IP,构建一个知识产权新生态。近几年来,围绕IP为核心的横跨游戏、文学、音乐、影视、动漫等互动娱乐内容逐渐增多,“明星IP”成为泛娱乐产业中连接和聚合粉丝情感的核心,以IP为核心的泛娱乐布局成中国文化产业趋势。网络文学IP跨界变现渠道多样,增值空间巨大。通常,具有改编价值的网络文学,在网络平台上已经通过读者的检验,积累大量粉丝。改编后的游戏漫画、影视剧等产品,通常备受粉丝关注,从而帮助文学IP形成多渠道变现。

  早在2014年11月的义乌互联网大会上,马化腾不到20分钟的发言里,专门用5分钟IP;文化部更是发文提出——近几年来,围绕IP为核心的横跨游戏、文学、音乐、影视、动漫等互动娱乐内容逐渐增多,“明星 IP”成为泛娱乐产业中连接和聚合粉丝情感的核心。自腾讯提出泛娱乐的概念后,国内网络游戏公司纷纷以IP为核心的泛娱乐布局成中国文化产业趋势。以IP为核心的泛娱乐产业正处于快速成长期,未来有着很大的想象空间和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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