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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投资骗局五项提示

2016年05月31日 09:34    网站管理员 023

    广州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士说,由于受害者涉及面广,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巨大,在造成投资人财产损失的同时,还会危害金融体系的安全。

    “你惦记人家的高息,人家想吃掉你的本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一位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多数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破获前,赃款已被挥霍一空或去向不明,即便法院对案件作出生效判决,许多受害人也难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被骗资金。据南京玄武警方介绍,办案民警在抓获“营口利伟达”投资公司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冯某时,发现他已没钱了,骗来的钱都已用于支付团队雇佣费、利息和还过往欠债。

    2014年4月出台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

    为此,公安部门提示广大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全面了解产品信息,避免落入非法集资陷阱,如果一时无法判断,可向有关部门咨询,并可参考以下提示:

    一是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利率,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是投资陷阱;

  二是通过查询工商、税务等相关资料,看主体身份是否合法、真实;

  三是如遇到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是否已经批准发行等;

  四是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

  五是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要审慎决策,防止自己成为“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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