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健全的风险投资?创新创业出不来
今年六月,董监事群第十九讲讲座在复旦大学举行,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张陆洋教授就“上海科创中心与风险投资”发表了主题演讲。在演讲中,张陆洋教授首先引用了熊彼特的定义,介绍了创新与创业的不同。 一个企业研究新产品,开发新工艺,开拓新市场,构成竞争力,从而得以发展称之为创新。创业则是企业原本不存在,通过技术经济让企业能够存在并且发展起来,这个叫创业。张陆洋认为,国家的创新体系应分为三个部分:企业创新的经济体系,科技企业创新的新经济体系和鼓励创新的财政支持政策和支持创业的金融政策。 经典的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政府要给予财政政策上的支持,也就是现在常讲的研发经费占GDP的百分比;另一种,则是基于科技企业的创业,过去是没有这样的企业和产业的,政府不但要给财政支持,而且要给创新方面的支持。美国因为存在此类风险投资,NASDAQ发展得很快,所以高科技成功。张陆洋认为,德国的工业4.0实际上是美国的“互联网化”。 他以硅谷为例,硅谷没有边界、没有规划,但硅谷人却将美国对于创新创业的法律用到了极致,政府在其中的作用在于营造知识经济的商业环境,用好的法规政策撬动高科技技术产业。反观中国,科技成果转化不出来,问题关键在于资金不到位。 我们如何才能建设创新型国家?要五大法规政策体系的配合,其中包括:国家资助研发的科技创新法规政策体系,科技成果转移财富效应的法规政策体系,创业投资财富效应政策体系,信息资本市场交易流的法规政策体系,国家宏观财政政策的、货币政策体系。 改革开放30年,实际上我们解决的是商品层面的市场机制的问题,但是在资金层面,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制机制问题是刚刚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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