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促进民间投资增长
2015年四季度特别是今年以来,受多重因素影响,民间投资增速有所放缓,占全部投资比重出现下降。 想要扭转这一局面,关键是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让民营企业既有“恒产”又有“恒心”,让民间投资这池水暖起来、活起来。近期国务院开展的民间投资专项督查中,不少民营企业反映,现在官商“勾肩搭背”少了,但“谈商色变”倾向抬头。民营企业找政府办事,除了“弹簧门”、“玻璃门”和“旋转门”这“老三门”外,还多了个“没门”。一些基层干部对民营资本不信任、怕担责,办事躲着民营资本走。“亲”“清”变味让好的政策“悬空”落不了地,甚至在实施中走了样、变了味,令民营企业十分苦恼。 目前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超过60%,创造80%左右的社会就业,堪称增强经济内生动力的“发动机”。在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民间投资对于稳增长、保就业意义重大。而且民间投资对市场反应灵活,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力量。 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各级政府官员同民营经济人士交往是必要的。各级官员同民营企业家打交道要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并不意味着可以对民营企业家的正当要求置若罔闻,对他们的合法权益不予保护。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这是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基础。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政府要强化对民营企业的服务意识,积极作为、靠前服务,营造民营资本“想投资”、“愿投资”的良好生态环境。“亲”当不逾矩,“清”需不远疏。“亲”强调以诚相待,政府真正为企业发展考虑,这是政商良性互动、共同攻坚克难的重要保证,有利于提振企业家信心;“清”强调坦坦荡荡、光明磊落,让官员和企业家从“搞关系”、“泡圈子”中解脱出来,务实谋事、专心做事。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继续深化改革,加快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从体制机制入手为新型政商关系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政商之间“亲”的合理尺度在制度和法律层面得以明确,“清”也自然得到实质保障。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民营资本既要与政府官员真诚对话、积极交流,不断寻找好的投资机会,支持中国经济发展;也要不断自我提升,诚信守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的过程中,虽有挑战,但机遇更多。民营资本应当抢抓“新经济”发展机遇,在实现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为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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