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优化投资环境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8月10日,海南省政府召开“服务社会投资百日大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宣布9月起开展服务社会投资百日大行动,为了推动社会投资增长,优化投资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海南省长刘赐贵说,该省将放宽民间投资领域,在市场准入、资源配置上要平等对待一视同仁;继续加大改革力度,最大限度简化行政审批,最大限度实施便民措施;切实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社会投资已占到海南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70%以上,成为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以来,海南省经济整体呈现高开稳走、健康运行的态势,但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不够理想,经济增长下行压力明显,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呈下滑趋势。 根据方案,海南省将以总体规划为引领,围绕重点领域加快策划项目,力争2016年全年新开工和新注册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并有实质性运作)1000个以上。 海南省将在基础设施、农村农业、公共服务等领域组织推出一批项目向社会公布;鼓励社会投资进入,不得设任何门槛。海南将在现有审批事项、流程基础上,深入运用“互联网+政务”模式,推广电子证照库的运用,实现审批“免带证照”或“少带证照”。项目备案、规划、用地、环评、报建等各项审批手续,在材料手续齐全、符合审批条件的情况下一律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日内办结。海南省将为社会投资项目提供快捷备案服务,不得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在全省产业园区有序推行“极简审批”。 除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大型基础设施以及自来水、电力等公用事业等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外,其余社会投资项目业主自行确定是否招标及招标方式。 根据安排,海南省及各市县建立社会投资项目政银企合作对接机制,建立省级层面统一公开的银企对接信息共享平台。对大行动期间重点推进的社会投资项目的融资需求,人民银行通过窗口指导、引导商业银行予以信贷支持;对其中“三农”和小微企业投资项目贷款,银监部门要适度提高不良贷款的容忍度。 海南将建立健全排污权、收费权、专利权、特许经营权、商标、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出口退税、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的确权、登记、抵押、质押、流转等配套制度,开展贷款业务试点。 海南将切实降低企业成本,清理降低涉企收费,清理和规范过多过繁的各类保证金,改革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海南省将对是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求开展服务工作情况,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权钱交易等情况进行督查,问题突出的责任人将进行问责。 |
相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