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水平偏低
12月10日,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发布了《中国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其中显示,中国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总体偏低,其中,对中小投资者决策与监督权以及收益权的保护处于很低水平。 由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和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联合主办,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作为支持单位的“第十一届中国公司治理论坛”发布了《中国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等系列中国公司治理指数。该指数以国际通行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规范,同时考虑中国立法和执法状况,设计了知情权、决策与监督权、收益权和维权环境4个一级指标和37个二级指标作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指标体系。 报告指出,2015年,中国2655家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整体偏低,最大值为招商证券的65.72分,平均值仅有48.61分,及格的企业(60分及以上)只有42家。 在各类上市公司中,国有控股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提升幅度小于非国有控股公司;金融业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水平在各行业中最高,但指数值并不高;从上市板块看,深市中小企业板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水平连续两年最高。 研究显示,目前对中小投资者决策与监督权以及收益权的保护处于很低水平。 考虑到目前A股上市公司分红难、分红少的现状,这成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一个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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