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50多名老人被“投资”吸引
2017年11月15日 10:20
网站管理员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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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受理了一起集资诈骗案件,受害者都是一些老年人。目前该犯罪团伙,在我市单单就这家公司诈骗被害人就达到50余名,被骗金额达到百余万元,他们的对象应该是有一定的针对性,甚至应该说是特定性,主要是中老年人。
李某军和刘某是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山东省人,他们在2016年的5月至9月间,以山东水泊面粉有限公司在福建开设分公司扩大经营,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利用短期借款付息的方式实施集资诈骗。经查,李某军是山东水泊面粉公司的董事长、刘某为总经理。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因为涉嫌集资诈骗罪被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但对于这样的罪名,嫌疑人李某军并不认可。不仅不认罪,嫌疑人对于自己的案件过程中的行为是百般辩解,互相推卸责任为自己开脱。
当时说融资作为公司周转,这些钱都是经过刘某的手,他随意支配的,根本没有拿到我公司去用。在我没过来一个多月的时间,他也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擅自主张收的钱。让我到这里看看,没跟我说负责什么东西,李某军现在搞得是违法的事情我也不知道,把我的身份证要走,他给我做了个法人我才知道。
在他们所发放的宣传单中,山东水泊面粉有限公司旗下有1000余亩的小麦种植基地,年产面粉5000余万元,实力雄厚。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本案的山东水泊面粉有限公司的厂址是在山东,在工商登记上也的确实存在这么一家公司,包括该公司登记的企业法人也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军。然而,在进一步的调查中,侦查人员却发现了这家公司的“猫腻”。公安机关通过多方面的收集资料,该公司作案期间是根本没有用电记录,等于它其实根本没有实际在经营。虽然在宣传资料上印发了该公司的规模以及生产的产品,包括到案发为止,该公司吸收的资金根本没有用在他们宣传上的说是扩大经营。
按照李某军的说法是,面粉厂资金不足才没有大批量生产,可根据调查显示,他们在龙岩经过所谓融资来的金钱都被他们分掉了,并没有用于生产,并且在案发时他们是携款逃匿。
“一个公司投资款一进来就被其抽走47%的业务抽成 ,还有每个月支付2%的利息,回报也就是年利息24% ,这样就仅剩下投资款的29% 。且公司前期成立,因无资金还是由垫资人支付了前提费用,还要按投资款的30%支付垫资人费用。公司经营还有房租员工工资等其他费用支出,哪里还有资金用于发展生产经营活动,且归还本息是通过借新还旧来实现,资金使用成本过高,根本不可能发展所谓的生产。”检查机关认为,集资诈骗罪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主要是体现在集资的资金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与集资的资金不成比例,致使集资的资金无法偿还,包括犯罪嫌疑人携款逃匿也是致使集资的资金无法偿还的原因,这些都是可认定为非法占有为目。
因此,检察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涉嫌集资诈骗罪。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除了李某军等人的面粉厂集资诈骗案件外,他们还受理了其他多起类似的案件。
“2016年3月,江某、张某在龙岩市新罗区注册成立龙岩市鑫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发展生产需要资金为由,采用通过业务员发放公司宣传单,按期发放利息搞娱乐活动组织参观旅游等的形式,来吸引别人投资公司从中骗取投资人的投资款。”
检察官介绍,这些案件作案手法等方式都一样,并且之间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在鑫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案件的成员名单里,之前水泊面粉案件中出现的张志强也在其中,并且张志强并不是他的真名。调查中发现,鑫浩投资公司所谓融资的手法跟水泊面粉几乎如出一辙,工厂也是在山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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