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股权投资基金备案管理试行办法》8月起施行
5月29日,《云南省股权投资基金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公布,并将于8月1日起施行。业内人士指出,私募股权投资(PE)基金的发展,将有助于云南企业的上 市培育工作,对云南矿产、生物、旅游等优势产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股权基金采取私募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募集方式、募集对象和募集程序,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非公开发行证券”的规定,不得采取广 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等方式募集资金。已备案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向境内法人、非法人机构和基金管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应当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积极发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兼并重组等作用。 基金管理机构要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向省发 展改革委申请备案。可制定和实施投资方案,并对所投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积极参与制定被投资企业发展战略,为所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依照股权基金委托 管理协议,定期或不定期向投资者披露股权基金投资运作方面的信息。定期编制股权基金会计报表,经外部审计机构审核后,向投资者报告。 PE基金依国外相关研究机构的定义,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 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西南证券昆明营业部投资总监倪宗铭认为,随着PE基金的发展,云企中特别是新兴产业企业的上市培育将获得“助 推器”。 云南财经大学证券投资系教授刘锡标表示,PE基金可以推动云南矿产、生物、旅游等优势产业的发展,增强一些企业的竞争力。政府 通过相关法规进行引导,鼓励、支持PE基金的发展有良好的初衷,但应该有相关配套的优惠政策出台,来带动民间资本的积极参与。因为PE基金同样具有逐利的 本性,在战略性支柱产业培育方面,云南省下一步应成立产业投资基金。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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