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规定:基金不得与营利有染
2012年08月08日 04:01
来源:中财网
王晋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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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民政部发布《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 (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要求基金会应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会的收支明细,同时规定基金会不得资助以营利为目的开展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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