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现金分红指引征求意见 资金或可入期
为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让更多投资者获得回报,上海证券交易所昨晚发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市场人士认为,此举最大意义在于将有利于吸引长期资金入市,增强市场稳定性。乐观估计,如《指引》能够引导大批蓝筹公司形成较高的分红水平,则数以万亿计的长期资金入市可期。 “这对市场投资者来说无疑是一个大利好。”上海某券商老总昨晚对《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记者表示:“养老金、企业年金、保险与公积金等长期资金都需要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指引》虽然只是征求意见稿,但管理层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用意已非常明显,这样将大大提高股票市场对养老金、企业年金、保险与公积金等长期资金的吸引力,增加长期资金入市规模与投资比重,促进股票市场平稳发展,避免市场出现习惯性的大起大落。” 《指引》在制定思路上体现出非强制性、以信息披露为本、重视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三大特征。在“非强制性”方面,《指引》意在倡导现金分红的最佳行为规范,并非强制公司分红,这一点和证监会规定的精神是一脉相承的。 而在具体内容上,《指引》主要包括六大方面:提供备选现金分红政策,规范例外情况;引导建立中小股东参与机制;通过政策鼓励公司提高分红水平;倡导持续合理分红;分红水平事后评价;鼓励在现金股利之外采用多样化回报股东方式。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通过政策鼓励公司提高分红水平”方面,《指引》主要明确了两点:首先,对公司分红比例不低于30%且红利收益率(红利与净资产的比例)不低于3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的公司编制专项指数予以集中反映;其次,对高分红(不低于50%)且红利收益率高(红利与净资产的比例不低于1年期存款利率)的公司,上证所在涉及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市场准入情形时给予支持或“绿色通道”待遇,并在相关评奖或考核时予以优先考虑。 实际上,近年来沪市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总额逐年上升,仅2011年就达4720亿元。现金分红上市公司数量与占比平稳上升,截至2011年底,连续十年分红的上市公司129家,占上市满十年上市公司总数的18.5%;连续五年(2007~2011年)分红金额超过50亿元的公司12家;股利支付率连续五年超过40%的公司24家。 当然,在上市公司分红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部分公司分红预期不明确,分红机制有待完善,股息支付率还不够理想等方面。例如,有的公司分红不连续、不稳定。截至2011年底,沪市连续三年分配现金红利的公司有347家,仅占上市满三年企业的40%。与此同时,有的公司该分红但不分红。截至2011年底,沪市有20家上市时间超过十年的公司从未发放过现金红利,公用事业与工业类等比较成熟且有稳定现金流的企业现金分红水平较低。 另外,市场上还存在少数IPO公司一上市就滥分红,或迎合投资者盲目追捧不合理地实施高送转等现象。据悉,上证所下一步将对这些可能涉嫌侵害投资者权益的不当行为进行规范。
有市场人士呼吁,监管层在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同时,还应考虑两方面的配套举措,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政策功效。“其一是相关部门应该考虑取消红利税;其二是交易所应该考虑取消分红除息的做法。” |
相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