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出台18条指导意见支持前海投资项目
11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在深圳发布了《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先行先试的意见》,并出台了三个方面18条指导意见以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先行先试,从而促进粤港澳更紧密合作。 其中首先,意见指出国家质检总局支持前海建设成为内地与香港紧密合作的先导区。并指出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内推进深港检测结果互认试点内,支持设立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的区内分支机构,支持前海与香港机场全球物流中心的建设,支持前海湾保税港区作为香港“前店后仓”储运中心的建设,支持前海口岸检验检疫能力及前海利用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打造成为“通关成本最低、通关速度最快、服务质量最优”的一流口岸的建设。 其次,意见还指出出支持改革创新前海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提出在充分利用现有通关便利化措施前提上,前海要积极探索适应保税港区货物贸易发展的快速通关模式,简化各项程序提升行政服务效率。国家质检总局支持探索试行前海湾保税港区提升服务职能的货物国际中转配送监管模式及进出口货物快速验放模式,还支持探索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并首先在前海地区试点具有中国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支持前海合作区发展低碳经济以争取深港碳交易试点实现跨境交易“零”的突破。 最后,意见提出支持前海地区集聚发展其现代服务业。其中包括支持保税港区推进整车进口及探索整车进口检验监管创新模式,以协助整车进口项目顺利开展;还支持保税港区成为更多进口水果、动植物源性食品、进口苗木等产品的指定入境口岸及其诚信体系建设,以促进信用服务行业的发展;除此,还支持其现代物流业利用原产地的优惠政策快速发展和其红酒等产业的聚集发展,力图打造红酒交易展示中心;支持实行入境检测维修,使跨国企业全球生产、集中维修的需求得到解决,从而带动深圳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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