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东北粮食收购投资 中央财政实行补贴政策
2013年11月29日 10:39
来源:中国风险投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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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为了调动起粮食企业收购的积极性,缓解农民“卖粮难”问题,就会同多个部门印发通知,提出了对采购东北地区2013年产粳稻、玉米实施费用补贴。
通知指出,若是南方饲料消费省份到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采购玉米或是东北三省之外的其他28个省份到黑龙江、吉林和辽宁采购粳稻,凡是运回本省销售、加工或转为储备的,中央财政都给予一次性费用补贴。
补贴金额为每市斤7分钱。补贴对象包括相关省(区、市)自主确定的本省骨干粮食企业,以及中粮和中储粮等国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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