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公司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的风险投资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随着实践的发展,我国对于发展风险投资慢慢重视起来,颁布了一系列法规支持风险投资,但是至今还没有制定一部专门调整风险投资法律关系的《风险投资法》。与此同时,现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也正制约着风险投资的发展。
国外的高科技企业在风险投资过程中,多是按照风险投资当事人的协议与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采取风险投资资金按照承诺分期分批投入的方式。而我国《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要求高科技企业在设立的时候一次缴纳足额出资资本,对于传统企业很有必要,但不符合高科技企业,这会造成风险投资资金的大量沉淀,进而形成资金的浪费,加大对创业者的压力,甚至增大了引发资金管理者的道德风险的机会。这一法律规定使风险投资公司的风险资本运作陷入两难境地。
风险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法规
风险投资公司组织形式
及时革除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法律因素,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体系及制度,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才能促使风险投资正常运行机制的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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