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公司利用合同诈骗
案例:家住广州市湛塘路的吴伯今年74岁,2001年12月他相信广州钻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吹嘘,以为投资养殖珍贵蛇类可以赚钱,便先后与该公司签订五份合同,将平生积蓄26万多元及5000美元都交给了这家公司,共购买了70组养殖蛇(每组4500元),签订合同有效期是3年,每月拿200元回报。公司还承诺3年内每年有2448元的利润,购买50组以上的养殖户,公司可一次性补贴5000元装修费。骗子公司在补充协议中说,购买者可在3年后即2004年12月5日后享受蛇种回收。 2002年12月,钻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贴出一纸致养殖户的公开信,声称公司全体员工为避开春运高峰,于元月12日放假,2月正式上班,堂而皇之关门大吉。当众多养殖户在春节后找上门后,发现公司已经人去楼空,才知上当受骗。吴伯与67位受骗者到广州市工商局查询获悉,钻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期限到2003年6月30日。去年3月,他们到广州市工商局天河分局询问有关“钻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诈骗情况时,才知道该公司的法人代表李强的身份证是假的。 人大代表到广州市尊老康乐协会,向协会工作人员投诉。他们还向广东鑫一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了咨询。据受骗老人透露,据不完全统计,广州近几年有过近百家以各种名目成立的骗子公司用合同诈骗老人,在诈骗到数目不菲的款项后,其头目便卷款潜逃。迄今受害老人约有3.4万人次,被骗金额超过10亿元。老人群体大面积受骗,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法律人士呼吁立法部门应尽快立法,工商、公安部门应协调工作,以遏制此类诈骗行为的继续发生。 骗术:小甜头骗走巨额投资案例。据受骗老人反映,以投资养鸭、养蜂、养蛇、养草菇、养金龙鱼,推销保健品、空气清新剂等等五花八门的诈骗手法坑害离退休老人和下岗人员的公司近年来层出不穷,这说明大批骗子公司在广州活动。一位叫谭星的老人做过粗略统计,迄今所知,已出现过99家诈骗公司,3.4万人次被骗。 骗子们一般是组织一家公司,召开成立大会,以新生事物的面貌出现,宣扬公司优势,号召老人投资,声称一来可以帮助政府解决私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二来老人个人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实惠。骗子公司都有合法的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有场地和工作人员。他们巧舌如簧地吹嘘公司经营的产品具有高回报率,当场给老人计算收入,取得老人信任后,就诱骗老人与之签订合同并付出现金。许多老人都是在拿了几次“回报”后,把更多甚至全部的积蓄投了进去,骗子公司在得到大量现金后,其头目便卷款潜逃,人去楼空。 老人们列举了许多悲惨例子:深隆农业养殖技术有限公司(养鸭子)的受害人张伯,因经不起被骗40万元的打击跳楼身亡;78岁的赵伯被骗10万元,知道受骗后即发心肌梗塞死亡,死后的安葬费家属至今无法偿还…… 律师工商公安应协调工作 广东鑫一华律师事务所的罗荣标律师指出,从受骗老人投诉的情况看,绝大部分都是合同诈骗,都是披着形式上合法的外衣,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手段,以承诺高额回报做诱饵,诱使老人上当。 对于工商部门而言,只要成立公司的条件都具备,有资金、场地、人员,形式上都合法,经营范围也合法,就会让公司成立、经营。对每年成立的众多公司,进行监管确实有难度,不可能每个公司都监管到位。这一现象的出现,给工商部门提出了一个新问题,即如何既要搞活经济,又要卡住这样的骗子公司。 对于公司法人代表在骗了钱逃走后被查出是持假身份证登记的情况,罗律师说,工商部门只管核对资料,无法查对身份证真伪,但工商部门是否可以和公安部门联手,核对企业法人身份证的真假,这样骗子也就不敢肆意用假身份证开设骗子公司了。有关立法部门应该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对开设何种公司的准入条件进行一个规范,这样可以用法律手段限制骗子公司的产生,净化投资环境,让老人的投资真能起到既帮助民营企业融资,又获得一定回报的一举两得的作用。 老人:“翻本”思想要不得 记者采访中发现,有些老人一再上当受骗,其中有位老人竟然6次被骗。按照常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老人受骗一次就该接受教训,但为什么还吃亏呢? 一位老人说,他们想,在这家公司受骗了,希望能在另一家公司里把钱捞回来,把赚钱心理放在后边的合同上,像赌博一样,能“翻本”。结果,往往越陷越深,一再受骗,直至被骗得精光。 罗律师说,凡是投资都有风险,老人们与骗子公司签订的合同,名为合作,实际是借款,这种合同是无效的。那些回报都是假承诺。真的上市公司都达不到那么高的回报率,何况乌合之众搞起来的公司?真正有那么高的回报,风险公司就会投资了。老人们看中的是具体的回报数字,写进所谓的合同老人就信,便去投资。但凡有法律知识的人,就应知道那种合同是无效的,因为它根本就做不到。所以,这些合同,都是存心诈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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