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融资助推城镇化,最高至9万亿
14日,保监会在其网站公布了在3月底印发的《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的六项重点措施。按照《意见》的规划,商业保险将要成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城镇化建设的“重要融资渠道”,完善社会治理和改进公共服务的“重要工具”,应对灾害事故风险的“重要手段”。保监会要求保险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地方政府则要为商业保险的发展提供政策环境。 就《意见》的落实,王祖继通过新华社做出公开表态,阐释保监会的立场,解析将如何让商业保险投资城镇化和为“人的城镇化”提供保障。 保险资金具有规模大、期限长、稳定性强、融资成本相对低廉的特点,王祖继表示,保监会还会推动保险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为“新型城镇化”提供金融支持。 具体而言,保险资金有意进一步支持铁路、地下管网、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系统、城市配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发展力度,探索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公用事业收益权证券化、优先股以及股债结合、夹层基金等新型投资工具和方式。 民生项目将被鼓励成为险资的投入重点。王祖继称,保险资金将参与养老养生、医疗健康等产业的投资运营,积极争取投资税收优惠政策。 王祖继还强调,未来的城镇化应该是人的城镇化,为了帮助新市民更好地融入城市,保险企业未来具体可在三个方面发挥作用。 第一,积极参与经办业务,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第一支柱的运行效率。第二,补充基本保障不足,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第二支柱健康发展,发挥保险机构在精算、投资、账户管理、养老金支付等方面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年金业务,拓展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领域。第三,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做大做强社会保障体系第三支柱,包括加快推进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和推广,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来分担社会医疗成本等。 不过,到目前为止,据财新记者了解,商保机构在人社部门主管的养老和医保经办领域的进展还相对有限。 保监会正在加大对民生类商业保险的政策扶持力度,并试图让保险企业更多地抓住城镇化的商机。据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估算,至“十二五”末,保险资金直接间接为城镇化提供的融资额最高将超过9万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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