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人身险互联网业拟允许跨区销售
对中小险企而言,互联网保险无疑是在保险市场中“逆袭”的重要筹码,在过去一年,互联网保险已实现保费收入291亿元,在过去三年增幅约8倍。不过互联网保险监管目前仍处于真空状态。早在2011年4月,保监会就出台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时隔三年之后,正式的监管规定仍未出台。 另外,在传统保险领域,为了防范销售误导和寿险公司打价格战,监管部门曾三令五申,严禁保险公司在销售保险的过程中搭送礼品,更不准向投保人返还保费和佣金。但在互联网领域,打折送礼、免费体验早已成为企业销售的惯用手法。 记者从保险业内获悉,今年1月,保监会曾就这份人身险互联网业务监管规定向保险业内征求意见。当时的草案曾规定保险公司在互联网保险销售过程中,可以在一定额度范围内向投保人赠送保险,或与保险直接相关的赠品。但这一条款并未出现在昨日的意见稿中。 保监会15日就人身保险互联网业务的规范工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保险监管部门拟出台的首个针对互联网保险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根据这一规定,互联网保险的销售可以突破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区域限制。 此前,如果保险公司在某地没有设立分支机构,便不能在该地销售保险产品。这份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短期意外险、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产品,具备内控管理能力,并且能够满足客户服务需求的,可以将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区域内。不过,意见稿同时要求对不在保险公司经营区域内的消费者,保险公司需要提示其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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