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投资集合信托规模猛增
保监会细化险资投资信托计划监管 为进一步为规范保险资金投资信托产品行为,防范资金运用风险,保监会22日下发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再次重申,保险机构应当明确信托公司的选择标准。其中的一个量化标准是,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门槛应为“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 实际上,此次下发的《征求意见稿》是对2012年10月保监会发布的《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即“91号文”的进一步细化。两文一致要求,保险资金投资集合信托的基础资产,仅限于融资类资产和风险可控的非上市权益类资产。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91号文”的细化性文件,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中,保监会在要求险企全程跟踪信托投资风险的同时,也取消了险资投资信托产品的比例限制这一规定。分析人士认为,这符合监管层“大类监管”的思路趋势。“91号文”中曾提出,保险公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的账面余额,不高于该产品发行规模的20%。 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起草,一方面在于督促保险公司更加注意投资信托产品的风险,同时也意在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措施。 险资投资信托计划规模猛增 “险资运用逐渐放开以来,保险资金投资于非标资产的规模增长非常迅速,尤其是集合信托投资计划和债券投资计划,虽然这方面的投资收益率很不错,但我们对这方面的潜在风险也有所担忧。”穆迪金融机构部副总裁严溢敏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华宝证券的统计数据指出,截至2013年底,保险资金投资以非标资产为代表的其他投资资产占比达到16.9%。而在以非标资产为代表的新增投资渠道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等金融产品最受险资青睐,配置比例不断提升。 实际上,自保监会2012年10月放开保险资金可投资集合信托计划以来,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的规模就开始猛增。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短短一年的时间里,这一规模已经飙升到了1442.9亿元,占保险资金总投资资产1.9%,占集合信托计划总规模5%左右,共有42家保险投资机构认购。其中,信托计划投资于房地产和基础设施的占比更是达到了64%。 瑞银证券非银行金融分析师潘洪文认为,目前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的规模虽然增长较快,但总量占比还较低,风险相对可控。不过,其中也存在一些投资过分集中、决策投资机制不健全、重投资轻管理等现状。因此,监管细化新规的出台是为了预警、控制可能出现的相关风险。 “信保合作”趋势明显 实际上,自“银信合作”监管趋严之后,实力雄厚的保险资金就愈发受到信托公司的关注。除了保险资金投资信托产品的合作方式外,近两年来险资与信托相互持股的案例也不断增多。 “信保合作”趋势其实是当前泛资产管理背景下,险企和信托公司“全金融牌照”经营的选择。如泰康人寿2012年底就曾与中信信托完成了业内首笔“信保业务合作”。彼时,泰康人寿豪斥9.68亿元认购了“中信•聚信汇金地产基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级信托产品。而今年年初,泰康人寿更是出资入股成为国投信托的战略投资者,刚刚过去的3月底,中泰信托“进驻”都邦财险也获得批准。 这是保险允许投资信托后,“信保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实现了信托“联姻”保险的升级合作。分析人士认为,“信保合作”趋势越来越明显,一方面是因为保险公司拥有庞大的资金量,保险公司的信用也能够为信托产品增信。其次是因为信托公司能够使用各类投资工具,有效地提高保险资金的收益率。 继预警债权投资计划的潜在风险后,保监会22日又进一步下发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据悉,自保监会2012年放开保险资金可投资集合信托计划以来,险资投资信托计划的规模猛增。而伴随“信托违约事件”等投资风险的不断暴露,监管层对于巨量险资投资到信托计划中的风险关注度也在不断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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