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有序打破刚性兑付
中国人民银行在长达205页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中表示,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打破刚性兑付,顺应基础资产风险的释放,让一些违约事件在市场的自发作用下“自然发生”。增强投资者对于理财产品的风险意识,树立“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 当理财产品出现兑付风险时,应合理界定理财发行方、渠道方和投资者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各自承担相应的风险,以此推动理财业务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质。 央行认为,应当有序打破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的理由之一是:刚性兑付增加了金融体系的整体风险, 刚性兑付导致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不匹配,诱发投资者资产配置不合理调整,抬高了市场无风险资金定价,引发了资金在不同市场间的不合理配置和流动。资金加速流向高收益的理财和非标准化债权产品,商业银行的存款流失,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和保险(放心保)行业的资金被挤出。市场无风险利率上升,也造成蓝筹股市盈率下降,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低迷。 理由之二是:刚性兑付引发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 由于长期以来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较少被打破,一些理财投资者的风险承担意愿远低于股票、外汇、基金投资人,过于追求收益,不愿自担风险,如果不能按照预期兑付,可能拥堵机构网点,要求机构偿付资金,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中国央行发布报告称,应该允许一些高风险投资产品正常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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