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动责任保险健康发展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美国康涅狄格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主办的“责任保险制度建设国际研讨会”上,孟龙详细表示,首先,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推动责任保险相关立法。比如,争取以食品安全法的修改为契机,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有关要求写进法律。再如,推动交强险条例的修改,解决制约交强险健康发展的制度设计等问题,还要积极推动修改保险法,研究和完善有关责任保险的相关规定。其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比如,加强与公安、消费部门在火灾等责任保险领域的合作,加强与安检部门在高危行业的责任保险领域的协调等。第三,加强责任保险的产品开发和创新力度,提高服务水平。鼓励、支持和引导保险公司加大责任保险产品的开发力度,充分挖掘市场需求,健全责任保险的服务和产品体系。此外,加大责任保险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责任保险影响力。 孟龙认为,目前中国责任保险的整体规模比较小,还没有严格统一的数据库,还没建立起行业服务标准和风险评级体系,服务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还不高。此外,受经济社会发展阶段限制,我国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对事故责任方的惩罚力度仍然不强,事故责任认定困难,周期较长,保险机制发挥作用的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保监会法规部主任孟龙日前表示,当前我国责任保险发展面临难得的机遇,将采取推动相关领域的立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加强产品开发和创新等措施积极推动责任保险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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