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将制定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年报2013》。年报称,人民银行牵头相关部委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监管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将研究制定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年报表示,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其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突发性有所增加,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年报罗列了互联网金融三大风险:一是机构的法律定位不明确,业务边界模糊。主要表现为P2P借贷平台从事金融业务,但现有法律规则难以明确界定其金融属性并进行有效规范。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活动经常突破现有的监管边界,进入法律上的灰色地带,甚至可能触及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底线”。二是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资金存管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P2P借贷平台会产生大量资金沉淀,容易发生挪用资金甚至卷款潜逃的风险。三是风险控制不健全,可能引发经营风险。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片面追求业务拓展和盈利能力,采用了一些有争议、高风险的交易模式,也没有建立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机制,容易为不法分子利用平台进行洗钱等违法活动创造条件;还有一些互联网企业不注重内部管理,信息安全保护水平较低,存在客户个人隐私泄露风险。 今年“两会”期间,央行行长周小川就表示,金融领域“鼓励科技的应用”,过去的金融监管政策和调控等各个方面不能完全适应互联网金融,未来需要进一步完善。央行副行长易纲也曾表示,要支持金融产品的创新,同时将适当采取措施对可能产生的流动性、价格波动等风险加以引导和防范。 而在近日,人民银行金融研究局金融市场研究处处长庾力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央行条法司设立的互联网金融协会已经报民政部审批,很快将成立。而成立行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是监管步骤的第一步,随后协会将牵头制定行业的指导意见。” 庾力表示,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的态度是支持、观望,“在观察中逐步规范”,“还是由央行负责互联网金融总的规则制定。”庾力透露,央行条法司正对行业监管细则进行研究,央行将出台总体政策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导向规范。庾力还表示:“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的研究制定不能一蹴而就,目前仍然需要行业的自律管理。” 央行还表示,下一阶段将继续坚持以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为总体方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金融市场建设情况等基础条件的成熟程度,以及存款保险制度、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等配套改革措施的推进进程,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真正发挥决定性作用。 年报还对2014年货币政策进行了展望。央行称,将综合运用数量、价格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组合,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保持适度流动性,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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