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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再调研众筹平台引猜想

2014年06月18日 11:56    来源:中国风险投资网    网站管理员09

  记者报道 近日,证监会网站发布的一则调研消息引起众筹行业高度关注:6月12日证监会主席肖钢到网信金融、天使汇等互联网金融企业调研。有分析人士指出,证监会主席亲赴一线企业调研,可能与即将出台股权众筹监管细则有关。但也有人表示,第一轮监管方案已被否决,监管仍将“一边观望一边制定”,监管政策最快也要年底才能出台。

  众筹平台将需备案

  早在今年3月,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就曾表示,证监会正在对股权众筹进行调研,将适时出台指导意见。他同时表示,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股权众筹模式有积极意义。据行业人士介绍,5月以来,证监会已在北京、上海、深圳对股权众筹行业展开了多次调研。

  而据一位接近网信金融的知情人士透露,作为一站式互联网金融服务提供商,此次肖钢主要听取了网信金融CEO盛佳关于众筹网、原始会两大众筹平台的相关汇报。盛佳此前曾公开表示,监管部门对于众筹行业的支持发展是比较明确的,与此同时希望设置一定的边界,因为如果行业一直处于无序的野蛮生长状态,到一定程度,对行业本身也是一种伤害。

  有业内人士表示,被划入众筹的机构会被要求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成为会员才能继续展业,若在期限内未进行备案就会被认定为非法机构。对此,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筹备组秘书长曾光对新快报记者表示,“这就像证券业协会的会员需要每个季度都要提交经营情况信息一样,众筹行业可能频率会更高一些,可能一个月一次。毕竟众筹所存在的风险比传统的证券机构更高一些,所以对其的监管频率和关注度也会相应地比传统金融机构要高一些。”5月,曾光受监管部门委托,召集了证监会调研组对深圳众筹企业的座谈会。

  上述人士还表示,众筹网站在募集资金时对信息的披露需进行严格的把控。“在披露融资项目时,一般会披露融资项目简介、主体、融资计划、商业模式,但详细的信息只能披露给众筹平台的注册用户,非注册用户只能浏览到非常简单的信息”。

  也有业内人士透露,国内的股权众筹监管法规,将参照美国监管的相关内容,但会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去年底,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批准了对众筹融资进行监管的草案,草案要求众筹融资发行人至少在首次销售的21天之前,向SEC提交信息披露文件,如果筹资额超过50万美元,需要披露额外的财务信息,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融资额或设上限

  还有业内人士透露,根据证监会在调研中的政策风向,未来股权众筹可能会存在准入门槛,并且对融资金额设置上限,将股权众筹与VC、PE区隔开来,定位更加草根化。

  户才和还表示,希望证监会能够采取“负面清单模式”,规定什么不可以干,其余放行,为股权众筹在中国的健康发展和创新预留足够的空间。

对于政策出台时间,业内人士意见不一。曾光预计最晚下月将出台对众筹的监管政策,也有业内人士对新快报记者表示,此前证监会出台的第一轮监管政策已被否决,监管仍将“一边观望一边制定”,他表示监管政策最快也要年底才能出台。

  SEC提议的草案还规定,发行人在12个月内可以募集的资金不得超过100万美元。同时,限定个人投资者在12个月内可以在所有众筹融资平台上投资的资金不得超过如下额度:对于年收入10万美元或以上的人而言,不得超过年收入或净资产的10%;对于年收入低于10万美元的人而言,不得超过2000美元,或者年收入或净资产的5%(取其中大者)。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股权众筹不应该设定投资门槛。好投网创始人户才和对新快报记者表示,股权众筹应该是市场选择的结果,“如果企业有100多个股东,股权过于分散对于管理来说也很麻烦”。同时他还表示,在欧美等国家股权众筹平均投资金额在3000到4000美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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