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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应明确做信息中介需设定门槛

2014年07月09日 10:27    来源:中国风险投资网    网站管理员09

    7月9日消息,昨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在昨日召开的2014年银行业发展论坛上表示,P2P机构应明确定位于民间借贷的信息中介,并对P2P平台设定一定的行业门槛。

    “P2P机构是为借贷双方的小额交易提供信息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应是资金经营机构、受托理财机构,也不是担保机构。应清晰界定其业务边界,与其他法定特许的金融业务进行区别,相互隔离。同时,防范和严厉打击冒用P2P名义的非法金融活动。”王岩岫解释道。

    这就意味着部分P2P平台以理财产品的名义进行宣传并不合规。

    王岩岫强调,P2P不能汇集资金,包括投资者资金都要进行第三方托管,平台自身不能为投资者提供担保,平台不能承担信用流动性风险,不能承担贷款业务或开展受托投资。

    数据显示,6月网贷行业总成交量达141.48亿元,较5月上涨3.17%,与此同时,6月也有多家平台跑路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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