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即日实施
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介绍,在7月中旬向社会征求意见后,证监会根据社会反馈对征求意见稿作出了八项修改,例如考虑到银行理财、信托计划、保险资金等合格投资者标准要求较低,为防止监管套利(通过上述计划将非合格投资者卷入),办法特地进行了一些修改和限定。但对于例如降低合格投资者标准、允许保本保收益等建议,证监会未予采纳。 对于统一帐户的进展,他回应称,中国结算公司已基本完成统一帐户平台的系统开发工作,证券公司也已基本完成系统适应性改造工作,8月中开展了第一轮仿真测试。9月初,中国结算公司将组织全部证券公司开展两轮全网测试。 中国证监会周五正式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即日起实施。该新规将探索负面清单式管理模式,并确定了对各种不同类别的基金进行差异化行业自律和监管的制度安排。 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的监管范围包括私募证券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艺术品基金、红酒基金等各种形式私募基金,并明确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亦适用该项新规定。 新规树立全口径登记备案制度,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均应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并要求在登记时应明确主要投资方向及基金类别。目前私募基金类别包括私募证券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和其他私募基金三类,创投基金被作为私募股权基金的特殊类别单独列出。 该新规要求,私募基金在募资时不得向投资者承诺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要求投资者确保委托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若以合伙、契约等非法人形式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投资于私募基金,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 此外,新规定还要求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应当坚持专业化原则,至于具体设子公司、事业部还是相对独立管理团队,可由市场自行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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