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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金融知识正确率不足6成

2014年08月28日 11:54    来源:中国风险投资网    网站管理员09

  为确保2014年“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取得圆满成功,8月21至22日,中国人民银行[微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现场会在山东日照召开。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李东荣出席会议并指出,做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有利于引导市场行为、增强公众信心、减少脱离实体经济需求的金融创新,有效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有利于规范金融机构提高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有效性,提升金融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意识,推进业务规则的完善和金融机构的合规经营。

  焦瑾璞向经济观察网表示,目前央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信息系统开发完成,已进入系统布设阶段,将于9月中旬在5个省7家金融机构试点运行。12363电话自2013年初试点以来,已在23个省份开通,覆盖我国国土面积的78.8%,覆盖我国总人口的76.0%,其余省份的准备工作有序开展,12363电话下半年全部开通。www.12363.org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互联网站已进入系统开发阶段,预计明年初上线运行。

   8月27日,2014年人民银行[微博]“金融知识普及月”正式启动。今年的主题是“普及金融知识,惠及百姓生活,共建和谐金融”,重点普及金融消费者日常生产生活中所必要的金融基础知识、金融风险的辨识与防范知识。

  自2011年,“一行三会”相继成立了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保护部门,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于2012年12月成立。

  据央行[微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透露,2014年上半年,人民银行全系统共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5818笔。其中,已办结5392笔,办结率为92.68%。

  “消费者金融知识整体水平有待提高。”央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局长焦瑾璞表示,2013年7-8月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开展的消费者金融素养调查显示,我国消费者金融知识客观题的平均正确率仅为55.9%。

  人民银行于2013年首次针对消费者金融素养情况进行全国性调查,以后将每两年开展一次,旨在推动金融消费者教育的有效性不断提高。

  调查显示,消费者贷款申请、账单支付行为较为合理,使用自动取款机时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但消费者家庭支出的计划性有所欠缺。93%的消费者在申请贷款前认真考虑了自身的偿付能力,66.4%的消费者在申请贷款前认真比较了不同银行的贷款产品,20.5%的消费者认真比较了同一银行的不同贷款产品。

  当对消费者账单支付行为进行调查时,79.1%的消费者能够“总是”或“经常”按时支付各种账单。消费者使用自动取款机(ATM)时,75.4%的消费者有意识地用手或身体遮挡,防止他人看见密码,17.7%的消费者没有这方面的意识,6.9%的消费者没有使用过自动取款机。

  当询问消费者是否有家庭支出计划时,57.2%的消费者有家庭支出计划,35.5%的消费者没有家庭支出计划,7.3%的消费者不知道是否有家庭支出计划。

  当让消费者对自身的金融知识水平做出主观评价时,只有30.5%的消费者认为自己的金融知识水平“非常好”或“比较好”,认为自身金融知识水平“一般”、“不太好”或“一点也不好”的消费者占比分别为44.3%、15.7%和9.4%。与之相对应,金融知识客观题的平均正确率为55.9%。

  消费者金融知识水平在城乡间和区域间的不平衡特征较为明显。分城乡看,城镇消费者的金融知识水平要明显高于农村消费者。城镇消费者对于全部金融知识问题的平均正确率为60.5%,农村消费者的平均正确率为47%。分区域看,东部消费者的金融知识水平要高于其他地区,东部消费者对于全部金融知识问题的平均正确率为61.5%,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消费者的平均正确率分别为52.7%、54.7%和53.3%。

  焦瑾璞表示,我国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产品创新日益复杂,而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金融技能等还存在较大的不足和欠缺之处,有必要进一步重视金融消费者教育和金融知识普及工作,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

  正鉴于此,央行持续推动金融知识普及和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及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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