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1月底前出台“新国十条”相关细则
研讨会上,中国保监会政策研究室主任熊志国作了专题辅导报告,从《若干意见》出台的时代背景和现实意义、解决的主要问题、带来的重大机遇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并指出。 辅导报告结束后,刘文通主任结合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金融市场特点,对全省金融工作系统学习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提出了要求。他强调,广东保险业要以贯彻落实新国十条为契机,为推动广东“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发展目标做出更大贡献。刘主任表示,广东金融行业有三不平衡,其中银行个头太大,也因此相应金融风险暴露过大,保险行业发展也不平衡,目前20家在粤保险业金融机构,深圳占据17家,广州仅有3家。刘文通还透露,为积极争取金融业法人机构入驻广州,目前正与好几家保险业机构洽谈入驻。 会上,广东保监局局长房永斌也发表讲话,指出下一步广东保险业将以《若干意见》为总纲领、总旗帜,按照保监会的统一部署,从广东实际出发,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和任务,用好、用足、用实各项政策。尤其推动重点业务发展,加快“三农”保险发展,大力发展商业健康和养老保险,完善大病保险政策,积极推进巨灾保险工作,推动保险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引导保险资金投资广东,提高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推进行业自身改革创新。不断深化监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保险产品、服务和渠道创新,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记者现场采访获悉,在由广东保监局、广东省金融办联合举办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学习研讨会上,广东省政府金融办主任刘文通透露,目前广东省落实《若干意见》的相关细则正在制定中,争取在11月底出台,此外,广州正在积极与好几家保险业法人机构洽谈、争取他们入驻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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