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审核标准升级
城投债是2010年4万亿刺激政策之后,中国债券市场上蓬勃发展的新兴事物,3年多的时间内占到企业债存量的八成以上,目前,根据数据统计,截至2014年7月,城投债债券余额为33687亿元。 受“43号文”以及财政部出台的《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后续的《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甄别办法》(下称“甄别办法”)新规的影响,城投债未来的发行窗口急速收窄,最乐观的情况也仅仅是剩下明年一年的发行窗口。 不过“甄别办法”将原来“征求意见稿”所规定的2015年12月31日前“允许地方政府按照原渠道融资,推进项目建设”改成“优先通过PPP模式推进”,城投债发行的窗口进一步收紧。 除了在发行上最后冲刺,存量的城投债也受到了追捧。 日前,海富通基金推出首只城投ETF产品,就是看中了该券种隐性政府信用担保导致该券种性价比高于其他信用类产品,是机构和散户争相配置的品种。 尽管“43号文”出台之后,有消息称,目前的存量城投债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分化,一些信用水平较低的城投债可能面临价值重估,但日前在厦门举行的光大控股投资人年会上,众多投资人仍然一致认为,城投债的金矿尚未挖掘完毕,“因为存量城投债将成为绝版恐龙”,这种资源本身的有限性足以导致该券种受到持续的追捧,而且从现在来看,不管城投企业资产情况如何,鉴于受政府隐性信用担保的地方城投违约概率仍然远低于普通企业。 自国庆前夕至今,监管部门出台的系列有关地方城投债管理办法,基本上宣布了城投债即将“寿终”的命运,也正因为城投债即将退出历史舞台,目前存量和已经获批的城投债正在成为“绝版恐龙”,受到投资机构和券商的追捧。 同时,发改委在暂停企业债审批之后也出台了新的审核办法,主旨在于淡化政府担保色彩。 发改委修改企业债审批规则 日前,有消息人士对记者称,国家发改委出台了新的城投债审核规则,核心旨在降低政府担保的色彩,同时对项目本身的风险评估加强。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发改委调整审核新规是“43号文”(《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以及财政部发布系列有关管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问题之后做出的最明确回应。 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资料显示,新的审核标准“不再要求地方政府出具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文件;凡未取得批文的企业债,在募集和评级书中涉及政府提供偿债保障措施的内容,要对照国务院43号文件进行修改;已取得批文但未发行的债券,在发行披露时不要再有涉及政府偿债保障的内容;发行人需补充对于政府补贴优先用于债券偿还本息的承诺函;目前发改委正在梳理项目,对于风险较大的项目可能将要求增加担保”。 国信证券的研究报告认为,新的审核标准意在划清融资平台企业债与地方政府的界限,反映“43号文”的要求,而这恰恰是城投债不同于其他信用类债券的关键特征。 “按照”43号文“的要求以及财政部发布的系列文件,”去城投“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发改委作为城投债审批机构做出审核改革符合市场预期,顺势而为而已,早在10月下旬发改委暂停企业债审批的时候,其实就有审核标准调整的预期了。”一位券商人士表示。 10月中旬,发改委宣布暂停企业债审批,同时对地方发改委和相关券商下发资料,要求企业或相关方面补交一些有关土地抵押合规、质押资产审核等方面的材料,但鉴于暂停引发了市场有关城投债审批权易主的猜想,在暂停一日后,发改委旋即恢复企业债审批,但据知情人士透露,恢复审批当日无一单债券申请获批。发改委对于新批城投债表现出十分审慎的态度。 城投债变身“绝版恐龙” 不过,上述券商人士同时对记者表示,尽管发改委调整了城投债审核规定,地方政府和券商发行城投债的势头并未受到影响,相反,鉴于城投债发行窗口已经明确收窄,相关方面正在积极活动,筹备新的发行项目。 “城投债的发行时间窗口收窄,尽管明年全年被认为是过渡年份,但从现在的政策倾向来看,估计真正能够发行的量非常少,所以现在地方政府和承销商都在抓紧最后时间行动,争取在城投债最后的发行窗口积累发行项目。”上述券商人士表示。 |
相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