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卡”信托业监管日趋严格
随着信托业兑付高峰的到来,广大信托公司面临前所未有的兑付压力,并且还有不少信托公司面临被追债的危险。银监会一纸命令的下达,正式给信托国内公司发展业务树立了一个30亿元的“最低门槛”,这也是加强对信托业监管的表现。 从第二季度便开始逐渐蔓延的信托增资浪潮到下半年便呈现出愈演愈烈的态势,信托公司一家接着一家大幅增资扩股,而当银监会“99号文”的下达,我们明白了,原来是银监会给信托公司设立了一个门槛。 在今年行业环境欠佳的情况下,增资以增加抗风险能力是信托公司的普遍考虑。不仅如此,从监管层出台的一系列举措看,业务发展与风险承受能力的匹配越来越受到重视。
银监会“99号文”明确,信托公司因为经营损失侵蚀资本的,应当在净资本中全额扣减,并相应压缩业务规模,或由股东及时补充资本,并要求信托公司建立恢复与处置机制,包括限制分红用于资本补充和风险化解,增强信托公司风险抵御能力。 同时,按照《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虽然不同领域项目的风险系数不同,但信托公司开展固有业务、信托业务和其他业务,都要计算风险资本。并要求信托公司的净资本(净资产减去各类风险扣除项)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至2012年10 月,保监会出台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明确提出保险资金可以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担任受托人的信托公司需要注册资本金12亿元以上且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30亿元也成为目前监管层对于信托业务准入的“最低门槛”。 |
相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