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规范保险私募基金
9月11日,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印发《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保险私募基金设立等行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知对保险私募基金进行了具体规范:一是明确基金类别和投向,支持险资设立成长基金、并购基金、新型战略产业基金、夹层基金、不动产基金、创业基金及相关母基金,重点投向重大基础设施、互联网金融等国家支持的产业和领域。 二是建立规范化的基金治理结构,基金管理人可以由基金发起人、资产管理机构及其下属机构担任。 三是明确市场化运作机制,规定资产管理机构及其关联方持股基金管理人比例,以及基金发起人及其关联方认缴基金比例不低于30%。 四是贯彻“放管结合”原则,对险资设立私募基金实行注册制度,建立相关负面清单制度,建立保险机构和保险基金发起人之间的隔离制度。 通知中还明确,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及其关联的保险机构在下属机构股权占比合计应当高于30%。核心策划人员不少于3名,且具有8年以上相关经验;团队已完成退出项目合计不少于3个。 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保险资金运用投向基础设施债券计划第一位,信托第二位,股权投资第三位,可以投资P2P。保险资金设立的私募基金,投资业务涉及关联交易的,应当由决策机构中非关联方表决权2/3以上通过,且投资顾问委员会无异议方可实施,投资规模不得超过基金募集规模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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