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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鹏股份收到监管函

2016年03月21日 01:14    来源:中国风险投资网    网站管理员 023

  丽鹏股份(002374)3月17日收到深交所的监管函,控股子公司一笔300万的风险投资,未有及时披露。

  资料显示,3月16日,丽鹏股份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称,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丽鹏股份控股子公司深圳在乎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风险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流动性较强的投资。

  2015年11月27日,在乎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于2015年12月2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购入A股上市公司股票,成交总金额为298.96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次购买股票公允价值合计为342.29万元。

  公告指出,本次风险投资共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不再新增资金用于风险投资,且不循环使用;在乎传媒本次风险投资期限将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且目前持有的股票在适当时机卖出后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不再进行风险投资。2016年3月15日,丽鹏股份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在乎传媒上述风险投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但这笔去年12月的投资直到今年3月才披露,深交所3月17日发出的监管函指出,丽鹏股份子公司深圳在乎传媒2015年12月2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购入A股上市公司股票,成交总金额为298.96万元,但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6年3月15日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3月16日对外披露。

  深交所指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并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 及时整改, 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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