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加强金融监管提出完善监管协调机制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明显加快,形成了多样化的金融机构体系、复杂的产品结构体系、信息化的交易体系、更加开放的金融市场 ,特别是综合经营趋势明显,这对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带来重大挑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加强金融监管提出了完善监管协调机制的改革任务。 目前,我国金融业逐渐形成了多元的金融机构体系、复杂的产品结构体系和更加开放的金融市场,特别是综合经营趋势明显,近来频繁显露的局部风险特别是近期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说明,现行监管框架存在着不适应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体制性矛盾,对现行的监管框架带来挑战,也再次提醒我们必须通过改革保障金融安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改革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在“2016年重点工作”这一部分,李克强总理围绕着“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这一主线,就金融监管体制、利率和汇率市场化、金融机构改革、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打击非法集资等多个方面提出要求。总体来说,李克强总理对2016年金融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强调“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两方面并驾齐驱、互相促进,共同推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维护金融稳定,防范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报告中提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扎紧制度笼子,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和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 “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要“规范发展”,而整个中国金融体系则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从这个提法中已经可以看出高层是基于对目前中国金融业发展的新变化、新特点而提出的,比如强调现代金融机构种类多、交易频率高、影响范围广等特点,特别强调目前中国金融业综合经营的趋势明显。这些被强调的特点正是基于“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多业态交织的互联网金融服务。 作为参与金融创新工作的实践者,目前的金融监管很难给出一个标准答案,合适的才是最好的,但大胆建议监管部门可以借鉴互联网思维来探索一种新型的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模式。事实上,这种创新的监管模式已经在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上有所体现。 一是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发展普惠金融,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 二是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推进股票和债券发行交易制度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杠杆率。开发符合创新需求的金融服务,推进高收益债券及股债相结合的融资方式。推进汇率和利率市场化,提高金融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加快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保险资产交易机制。 三是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完善国有金融资本和外汇储备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有效运用和发展金融风险管理工具,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总之,要以提高统筹监管能力和全面风险管控能力为方向,加快构建有中国特色综合金融运行和监管体系,消除监管盲点,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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