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出炉 增加资本加入新机会
国务院日前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这不仅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盐业体制改革,也为实现盐业资源有效配置,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努力。 《方案》主要内容: 1、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鼓励企业自主经营、产销一体; 2、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鼓励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 3、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 《方案》推动盐业企业做优做强。加快国有盐业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转换经营机制,盘活企业资产,增强生机和活力。 鼓励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兼并重组,允许各类财务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向优势企业增加资本投入,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或公开上市等方式融资,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引领行业发展。将解决中央盐业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统筹考虑,各级政府要落实国有盐业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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