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分层标准宣告正式出台
5月27日,股转公司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和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至此,新三板分层标准宣告正式出台。自2016年6月27日起,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实施分层管理。 全国股转系统设立创新层和基础层,符合不同标准的挂牌公司分别纳入创新层或基础层管理。股转公司为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设立了三套标准。标准一是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标准二为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万元;股本不少于2000万股。标准三是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 与分层管理办法同时发布的还有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允许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许可证的金融机构及符合条件的私募机构挂牌新三板并进行融资。另外,上周五中国证监会新闻发布会还明确了,将开展私募机构参与新三板做市业务试点,全国股转公司具体办理相关的备案管理工作。试点初期,全国股转公司将按照规范程序审慎遴选规模较大、运行时间较长、风控水平较高、财务状况稳健的私募机构参与试点,切实防控风险。目前新三板市场总计有1528家挂牌企业采用做市转让方式,但全市场总计只有91家做市商,开展私募机构参与新三板做市业务,将有助于解决做市企业数量太多与做市商家数太少之间的矛盾,并有助于提升做市质量,提升市场的流动性。 与股转公司11月份发布的分层方案征求意见稿相比,标准一较之前有所降低,删除了关于“最近三个月日均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的要求,主要是考虑到标准一针对的多为绩优成熟型公司,大部分该类公司交易不够活跃,但股权集中,因此吸收市场意见予以调整。标准三则较之前有所提高,将“最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修改为“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并增加了“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的要求,主要是防止个别挂牌公司通过市场操纵、停牌等方式调控市值,避免挂牌公司以不合规手段进入创新层。 分层管理办法的正式推出,以及相关政策的配套出台,标志着新三板市场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制度创新仍在有序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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