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原则同意《沈阳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西安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武汉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四川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广东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京津冀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
对于《京津冀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批复指出,充分发挥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托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石(家庄)保(定)廊(坊)地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基础和政策先行先试经验,进一步促进京津冀三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区域创新体系,推动形成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打造中国经济发展新的支撑带。
对于《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批复指出,以合(肥)芜(湖)蚌(埠)地区为依托,与建设创新型省份、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统筹结合,通过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创新改革试验。
对于《四川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批复提到,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依托成(都)德(阳)绵(阳)地区,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举措的先行先试,加快构建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对于《武汉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批复要求,加快构建全新的产业创新体系,统筹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先行区、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转型升级示范区,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支撑。
对于《沈阳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批复指出,在科技创新、转型升级、产业金融、国企改革、人才支撑、对外开放等重点领域开展先行先试,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全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基地,引领带动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