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汛期蔬菜等重要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和调控监管的紧急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前段时间发出《关于加强汛期蔬菜等重要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和调控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汛期价格监测预警,加强价格调控监管,保障蔬菜等重要商品市场和价格稳定,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重点抓好蔬菜等农产品稳定生产工作。针对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要提前做好应对,一旦蔬菜大棚、禽畜栏舍等农业生产设施大面积受损,要及时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和其他财政支农资金,帮助农民尽快恢复生产,支持种植速生蔬菜。 通知要求,要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条件的要及时启动,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遭遇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但仍未达到启动条件的,也要根据蔬菜等部分商品价格上涨情况,及时测算困难群众生活增支状况,通过价格调节基金列支、财政预算安排等方式,对困难群众给予适当补贴,确保汛期困难群众生活基本稳定。
通知强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努力保障蔬菜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要及时启动汛期应急保供稳价工作预案,加强储备调节,组织市场调运,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不断档、不脱销。必要时,可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防止价格过度上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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