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险投资网首页 | 收 藏分站 | 融资服务 | 投资人服务 | 加盟代理 | 投资人打假 | 联系我们
中国风险投资网 > 政策法规 > 发改委:“这些城市可发放购房补贴”并不代表一定会实行

发改委:“这些城市可发放购房补贴”并不代表一定会实行

2016年08月05日 11:41    网络管理员 084

  8月4日上午,有媒体称《发改委:这些城市可发放购房补贴》,文章内容称国家发改委8月3日在其官方网站发文表示商品房库存较大城市,可采取发放购房补贴、先租后售、与政府共有产权等方式促进居民购房。对此,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这是部门提出的下一步建议,并不代表一定会实行。(风险投资)

  据报道,今年4月份,四川省蓬安县出台购房财政补贴政策。从5月1日至7月31日止,该县共销售商品房1851套,“存量房”去库存效果明显。其补贴政策就包括购房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内,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200元/㎡购房补贴。

  今年3月,沈阳也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涉及税费补贴等多项优惠政策。去年,浙江省乐清市也出台了《关于落实个人购房财政补贴的实施细则》,规定4月30日至12月20日期间,网签购房合同或办理产权过户的将可享受房屋成交计税价格0.6%的购房补助。

  补贴的方式一般包括:调整普通住宅标准、政府直接给予契税优惠或减免、政府直接发放货币补贴等。记者梳理发现,多个地区曾实施购房补贴政策。

相关阅读:


分享到: 更多
近期活动
  • 往届回顾
点我访问新系统
点我访问新系统
关于我们 会员服务 加盟代理 诚聘英才 常见问题 留言反馈 投资人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价目表 旧版栏目

中国-深圳 中国风险投资网--风险投资的门户网站 1999 - 2015 中国风险投资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002753号

中国风险投资网法律顾问由广东创晖律师事务所独家提供

versign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 网站备案 网上交易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