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经济参考报》报道称,个人所得税改革下半年有望加速推进,最核心内容就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结合的所得税制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将统一纳入综合范围征税,此外,养老、二孩、房贷利息等家庭负担也有望纳入抵扣。中国个人所得税目前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划分为11小类别,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按不同的税率课税。而综合税制,简单地说就是小类归总为大类,比如将工薪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等经常性、连续性劳动所得等合并为综合所得,其他财产性所得以及临时性、偶然性所得作为分类所得。
现行个税征收模式是1994年税改时制定的,目前已经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忽略家庭负担,同时也造成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而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等。此前发改委就在《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要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方案。
分类税制转向综合与分类结合--《经济参考报》援引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的观点称,个人所得税应该主要根据收入性质划分,“比如至少工资薪金、劳务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这四项可以纳入综合征税范围。”
养老、二孩、房贷利息等家庭负担有望纳入抵扣
《经济参考报》还称,除了部分个税所得综合纳税之外,“抵扣”也将成为此次改革的核心内容。在现行税制下,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因素没有被考虑进去。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多次提出,个税改革“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更体现税收公平”。
刘剑文表示,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个人,应该让纳税人自主选择个人纳税或是家庭纳税。此外,根据家庭中老人人数考量的养老负担,以及房贷利息等都应纳入抵扣。此外,考虑到税收优惠是鼓励二孩更加公平持久的方式,因此二孩负担也应该纳入抵扣。(风险投资)
7月22日,有媒体报道财政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贾康在三亚出席会议时表示,个人所得税可抵扣房贷已明确,“中央要求的时间是1年左右,但今年可能赶不上了。可以确定的是,这种方案会在全国推广。”此前,贾康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有关房贷利息抵个税,研究方面确实有这个方向,具体时间还不能确认。
所谓房贷利息抵税,是指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先将房贷产生的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对扣除后的收入部分课以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在计算个税交多少时,将房贷的利息部分先从收入中扣除。
工资薪金等部分税率需要调整--据《经济参考报》,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认为,个税改革应该定位为减税改革,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需要大幅调整,个税最高边际税率应大幅下调,同时将适用于最高税率的月应纳税所得额调高到20万元或更多。目前,个人月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以上适用最高边际税率45%。
上述报道称,多位专家均指出,个人所得税改革应该纳入整体财税体制改革的布局中,与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消费税、房地产税等综合考量,整体推进。
年初国内多家媒体报道称,2016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已完成,预计下半年或将开启部分个税改革。个税改革方案侧重综合抵扣,长期来看将分四步走,包括合并部分税目、完善税前扣除、适时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优化税率结构等。
在中国现行税法中,个人所得税分11类,分别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2015年财政决算显示,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全国税收的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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