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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八条底线正在发挥作用

2016年09月01日 10:32    网络管理员 084

  新八条底线落地后,包括券商、基金、期货等证监部门下辖机构的资管产品备案新增规模分别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放缓,其中受到影响最大是基金子公司和期货资管,两类机构在新八条底线实施当月,其周平均备案规模降幅双双超过50%。落地一个多月后,证监会的新八条底线(《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正在发挥其威力。

  
记者从接近监管层人士处确认,这一节奏的放缓事实上也获得了监管部门的认可。在业内人士看来,基金业协会等监管部门按照新八条底线,在资管产品备案环节执行更加严格的审核是产品备案规模放缓的主要原因。在新八条底线落地后,包括券商、基金、期货等证监部门下辖机构的资管产品备案新增规模分别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放缓,其中受到影响最大是基金子公司和期货资管,两类机构在新八条底线实施当月,其周平均备案规模降幅双双超过50%。


  在各类产品中,带有分级杠杆性质的结构化产品和引入第三方机构的投顾类产品尤其成为此次新政后受挫的重灾区。这两类业务也正是新八条底线所重点监管与防范的目标。

  “监管层的目的就是控制这类产品的规模和增速,因为和一般的产品相比,投顾、结构化的结构更复杂,更容易引发金融风险或合同纠纷。”北京地区一家基金子公司负责人表示。

  新规“降温”产品备案--被誉为“新八条底线”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后,的确对此前的“资管热”起到了遏制作用。

  “一方面是本身我们准备的产品比之前减少了,非标类、结构化产品都在削减,另一方面客观上我们报上去被卡住的现象也比之前更多了,因为审核更严格。”北京一家AMC系券商资管部投资经理坦言。无独有偶,记者获得的数据显示,基金母公司专户产品规模也从306亿元下降至215亿元,下降达30%;受到影响更大的是基金子公司和期货资管,前者平均周备案规模从1041亿元降至466亿元,降幅达55%;后者更从45亿元的平均周备案规模下降至10亿元,降幅达78%。

  在业内人士看来,资管产品规模的骤降与“新八条底线”后基金业协会强化了备案阶段的审查不无关联。7月18日新政落地后,基金业协会宣布将通过审查备案材料、电话问询等非现场检查方式了解资产管理计划设立、运作情况,并对产品合规性进行复验。

  据记者了解,新八条底线实施后,基金业协会已在产品备案审核环节加强监管,其重点关注结构化产品是否带有“分级”、“结构化”字样,杠杆比例是否超标;结构化产品是否存在劣后级保证优先级本金或收益情况;资管计划是否聘请不合规机构担任投顾等细节。另有基金子公司人士指出,基金子公司专户的备案规模锐减程度最为明显,其原因除受八条底线影响外,也与5月份监管层启动酝酿净资本监管框架和新的管理规定有关。

  “5月份净资本启动征求意见的时候,子公司的规模就已经开始稳步减少了,因为大家都在压缩规模,以防未来净资本不足。”北京一家券商系基金子公司负责人表示,“那时候监管也要清理同业竞争问题,所以一些子公司的业务也转移到了母公司。”

  记者了解到的数据变化佐证了这一趋势。在基金子公司新规内部征求意见的5月份,基金子公司专户规模增速停滞,而基金专户的规模则逆势反升;值得一提的是,基金子公司的监管预期也让6月份的券商资管规模出现大幅增长,并于年内首度超过基金子公司备案规模。

  结构化、投顾类成“重灾区”。在诸类机构资管新增规模中,受到打击最大的莫过于结构化产品。值得注意的是,这一个月的结构化产品数据较新规落地前的月平均规模大幅下滑8成,而产品新设数量更减少了9成。上述权威数据显示,今年前6个月的月均新设只数和规模分别高达483只和1203亿元。

  在业内人士看来,彼时业内对于新八条底线压缩杠杆、限制结构化产品抱有较高预期,因此在上半年争取尽量做高杠杆,抢发该类产品成为部分机构的诉求之一,这进一步拉开了新政实施前后的月均新增规模。

  “八条底线其实征求意见、讨论了很多个版本,但无论哪个版本其实都涉及到了杠杆率的收缩问题,所以业内是有一定预期的,因此上半年大家多发也不是没有道理。”前述基金子公司负责人表示,“另外就是基金子公司的净资本监管还没有,不少投顾希望都用这个廉价渠道发产品。”

  和结构化产品所遭遇的发行冷遇类似,投顾类产品也出现大幅缩水。上述权威数据显示,今年前六个月投资顾问类产品月均新设数量、规模分别为694只和2769亿元,而在新政落地后的一个多月来,该类产品新增仅有193只,规模仅为504亿元。两相比较,投顾类产品新增产品数量重挫7成,而规模更锐减达8成。

  有业内人士预测,随着监管层有关投顾办法的出台,未来投顾类产品的备案规模可能会进一步锐减。“现阶段协会会员办法可能面临调整,未来的投顾办法则会要求投顾私募成为协会会员,这样会进一步提高投顾的门槛。”灯卓投资董事姚剑锋表示,“不排除投顾类产品备案继续锐减的可能性。

  在监管层看来,此前结构化、投顾类产品过度充当配资类产品,因此对该类业务的收紧,一方面防止银行、保险等跨业资金的流入,带来的交叉性金融风险,另一方面也进一步遏制了场外配资活动。

  “新规之前,高杠杆分级产品、以投资顾问为劣后的投顾产品是资产管理机构吸引银行、保险等机构资金‘配资’业务的主要模式。”监管层认为,“新规对此类业务禁止开展,同时对投顾身份划定界限,新规后新设分级产品与投顾产品锐减,有效达到了监管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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