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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不动产投资及基础资产为不动产的金融产品投资自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年12月14日 12:41    来源:时代周报    网站管理员084

  保监会下发文件《关于开展不动产投资及基础资产为不动产的金融产品投资自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到,不得投资开发或者销售商业住宅、不得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等;要求各保险公司在11月15日前进行自查。(风险投资)

  《通知》中表示,保险机构应当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原则,避免参与短期炒作,不得投资开发或者销售商业住宅,不得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包括一级土地开发),不得向不动产投资项目提供无担保债权融资,不得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或者投资未上市房地产企业股权(项目公司除外)。而对保险机构以债权、股权、物权方式投资的不动产,保监会也要求其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不得低于15年。《通知》还提到,统计范围为截至2016年9月末,包括保险机构自用和投资性房地产情况,例如项目名称、所在区域、资产性质、标的类型、经营状况等十项内容。其中“标的类型”,指投资不动产的基本用途,包括商业不动产、办公不动产、商住两用不动产、保障房(廉租房)、养老社区、基础设施、商业住宅及其他。

  而另一份基础资产为不动产的金融产品投资情况明细表有13项内容,要求统计截至今年9月末,直接以物权、股权、债权形式投向不动产的金融产品的情况。如果涉及商业住宅投资的,必须在其他说明事项中单独说明。事实上,早在2010年,保监会发布的《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中便对上述禁投相关项目做出规定。相较于《办法》,此次《通知》将投资开发或者销售商业住宅、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包括一级土地开发)列为首要禁投领域。

  2014年2月,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境外投资的账面余额占保险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监管比例分别为不高于30%、30%、25%、15%。在国内保险公司中,中国平安涉足不动产投资规模令人瞩目。就在上个月,10月12日,中国平安在天津的土地市场上以总价76亿元、溢价率99%将西青张家窝镇的土地收入囊中,该宗土地成交楼板价约20417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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